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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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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崇善路10号,邮编:541002,电话:2823963)。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阳光财政”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议、批准和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制度和规定,部署、安排和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认真规划部署,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和程序,不断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三是认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成了《桂林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桂林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和更新工作,并送交“两馆一中心”向社会公布。

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及2012年预算草案已在桂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guilin.gov.cn)及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均通过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能、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概况、办公地点、电话等基本情况;2、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3、办事程序,如小汽车定编、会计证办理、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4、财政预决算草案。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1、在桂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2、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3、在桂林市政府网站上公布;4、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5、在局一楼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栏;6、设置服务大厅,方便群众咨询、办理有关事项;7、在新闻媒体上公布;8、通过“两馆一中心”公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0起。

六、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进行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局的工作职责决定了政务公开基础信息量大、动态信息杂,涉及各行各业各部门及社会公众的信息多。由于我局日常工作繁重,对政务公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造成一定影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2、有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适时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采取灵活多样的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做好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形式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13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