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认真听取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部署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整改要求上来,把做好巡察工作“下半篇文章”作为局党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中共桂林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和4个工作专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坚持全面从严,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整改情况,抓好整改落实。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逐条逐项对账销号。2023年12月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刀口向内、深挖细剖,坚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1.对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重视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乘借国家战略和自治区31条支持政策全面落地实施的东风,继续加力向上争取成效卓著,有力支持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全市全年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15.09亿元,其中,市本级77.3亿元,增长13.6%。
二是全力统筹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取得新进展。积极争取资金9.86亿元,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服务能力。筹措资金2.1亿元,加快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支持推动桂林国际会展中心正式启用,成功承办202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2023年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国际、区内大型展活动,桂林新城建设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三是大力支持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提质升级。筹措资金2.65亿元,支持桂林抗战文化名人博物馆顺利建成;继续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红色旅游发展,着重推动甑皮岩遗址、靖江王陵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民族传统代表性建筑抢救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支持2023桂林马拉松、2023桂林艺术节、“两会一节”、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创新合作国际论坛、“草莓音乐节”等活动成功举办,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注入了蓬勃生机、异彩纷呈的文化力量。
四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加快服务业复苏提效。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开展桂林市“政银企﹒聚惠欢乐购”惠民促销活动,不断激发消费活力,加速市场回暖,累计带动汽车、商超百货消费1.88亿元。
五是加大航线补贴力度,建设更便捷高效旅游交通网络体系。筹措资金3000万元,有效提升国内重点城市航线航班增量和执行率,保障桂林至吉隆坡、雅加达、曼谷、仁川等4条国际航线复航。
六是积极对接保障,成功申办2026年世界运河大会。筹措资金500万元,支持2023年世界运河大会研讨会成功举办和有序推进2026年世界运河大会申办工作。
2.贯彻落实“两个保护”政治敏锐性不够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突出漓江保护治理。筹措资金18.83亿元,加快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成功争取亚洲开发银行1.34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9.38亿元)贷款,用于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资金7.92亿元,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海绵城市及河长制林长制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及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桂林山水得到有效呵护,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9.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96.4%,同比增加20天,优良率创历史最优,臭氧改善幅度全区第1,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连续3年提升。漓江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国控断面水质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漓江流域300多种近危以上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
三是全面实施绿色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相关要求列入招标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中,绿色采购比例达100%。
3.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有漏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持续加大对龙胜县、资源县、灌阳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指导力度,配合自治区财政厅会审3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督促县级主管部门落实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台账,定期检查项目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对当年难以实施的项目,要利用好年度整合方案调整的时机,及时调整年度项目计划,确保全年支出进度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截至2023年12月,2023年全市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85亿元,实际整合资金4.18亿元,整合比例60.92%,其中:资源县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9亿元,实际整合资金1.36亿元,整合比例50.65%;龙胜县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9亿元,实际整合资金1.94亿元,整合比例62.67%;灌阳县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6亿元,实际整合资金8700万元,整合比例82.06%。
4.落实市委“工业振兴”重大部署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立足产业,大力支持工业振兴。2023年,筹措工业奖补资金4.26亿元,进一步加快市属三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标准厂房建设和及时兑现工业企业发展18条政策奖补资金,夯实工业振兴发展基础。筹措产业发展资金2.65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千企技改”、“专精特新”等,特别是倾斜重点支持航空轮胎产业基地、电科产业园等重点项目企业加快发展,对领益制造、君泰福电气、华诺威、比亚迪等重点企业直接补助超7000万元,积极争取资金4.99亿元,推动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5.破解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乏力、培植财源能力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配合税务部门精抓细管,严查偷税、逃税、骗税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加强财税联动,持续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比,提升税收收入质量。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12亿元,比2022年增长15.7%。税收占比40%,高于2022年14.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显著提高。
二是成立了桂林市国有资产配置中心,提高资产处置效率,2023年10月,老城区资产处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原则同意将市老干局中山南路6号等30处房屋资产按现状评估后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是紧抓全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契机,抓好重点地块出让和发挥存量土地作用,加大征收力度,促进土地出让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实现11.7亿元,比2022年增长70.6%。
6.化解财政收支缺口日益扩大困局方法不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3年,全市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15.09亿元,其中市本级77.3亿元,增长13.6%。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从严从紧部门预算,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原则上“三公两费”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22%。严控一般性支出,2023年尚未形成支出的“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按20%予以收回,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7.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3年8月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23〕12号),极大推进了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进度。
二是积极督促各预算部门将项目及时细化分配,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至各县区的补助已全部下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下文至对应县区,上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部分已按要求编入年初预算中。
三是2023年,市本级 95个市直部门全面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实现部门零基预算全覆盖。
四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市本级共审核绩效目标项目3984个,总金额63亿元。
五是持续加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2023年组织对市本级除人员公用经费外的420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总金额超42亿元,实现了项目自评全覆盖。市财政组织对其中184个项目,9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行了再评估,并下发情况通报。
8.财评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参照自治区财政厅框架协议,初拟了我市征集协审中介需求,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论证,下一步将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开展框架协议招标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财评中心复审稽核科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财政评审“十不准”》工作制度,下发财评中心各部门及协审中介机构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竣工结算评审流程图》《委托中介项目结算评审流程登记表》《结算任务完成表》《结算评审报告》《委托评审项目考核评分表》等工作表格的内容和格式,以上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已于2023年7月正式实施。
三是已开展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从2023年11月开始,每月将中介服务机构考评结果在我局官网上进行公开。
四是截至2023年12月,各部门已完成2024年评审计划报送,共汇总报送2024年拟评审项目236个。
五是对历史遗留未审结项目进行清理,向20家工程协审中介机构发出项目限时评审的通知,要求各协审中介机构提交合格的一审成果文件。
9.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出台《桂林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桂林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1县6城区均未发现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
10.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监管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清理相关单位近5年房产出租材料,我局现正组织人力对材料进行核实,并根据工作计划派人去现场调查情况,将实际调查情况与市政府非税收入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后再研究下一步处理措施。
二是我局通过与拍卖公司沟通,达成多渠道发布资产处置信息共识,具体在相关合同中体现。
三是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2023年9月,我局将历年已处置未完成过户的9宗资产情况,以及需补齐权证手续的628宗闲置资产情况,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待研究解决办法后报市政府审批。2023年10月,老城区资产处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同意市老干局中山南路6号等30处房屋处置计划,明确了房屋资产存在无规划手续或无房产证的情况下,为保证买受人购买资产后能顺利过户,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由市老城区资产处置工作专班以房屋资产现状做好规划核实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进行处置,并对资产评估等方面做出了要求。
11.市本级信贷引导资金未足额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赤字、未及时收回或核销出借的社保基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根据市本级信贷引导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期分批安排配套资金。2023年1-12月“惠企贷”共为14家企业发放贷款共计7332万元。在贷企业中,规模以上贷款企业17家,占比77%,发放贷款额1.0976亿元,占比89%;城区贷款企业(含市属三大园区)20家,占比91%,发放贷款额1.164亿元,占总放款额的94%;县域贷款企业2家,占比9%,发放贷款额750万元,占比6%。
二是我局积极与市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最终清算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已清算非全额供款单位5199万元。对于养老保险基金报表年末滚存出现赤字的原因,以及差额、自收自支单位经费收支管理的特殊情况,已上报市政府建议先行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收入”记账,采取“先记账后逐步清算”方式,解决滚存结余为赤字的问题。我局根据市财政财力情况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分年度分批次逐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清算。
三是我局正在组织清理“未及时收回或核销出借的社保基金”历史遗留问题,对市政府相关指示或会议纪要、借款程序及手续(合同)等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工作台帐;积极主动协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对于有能力偿还的企业,进一步做好催还借款的服务工作,对于没有能力偿还的企业,我局及时上报市政府,为核销借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与市国资委做好对接工作,对已破产不存在的企业,做好资产的摸底排查,在清算处置资产时优先用于偿还财政欠款。
12.小微担保公司财务管理不严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小微担保公司于9月30日向市财政局报备整改方案和《桂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月31日前报送了阶段性整改报告。根据小微担保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有担保业务合作的银行账户只保留一个,没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账户要注销。截至12月31日,小微担保公司已完成银行账户销户8个,其余7个账户还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暂时不能销户,随着已结清业务保证金的释放,将陆续销户保证金账户。市财政局于10月28日到小微担保公司检查了财务管理情况和整改情况,督促持续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13.小微担保公司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公司财务部已将员工用餐餐费全部收回,并按公司制度进行调账处理,小微担保公司已要求经办人员退还招待费的违规款项。经小微担保公司核实,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接待不规范问题,我局于10月28日到小微担保公司检查了财务管理和落实整改情况,督促小微担保公司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
14.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内部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小担保公司于9月30日向市财政局报备整改方案, 10月31日报送了阶段性整改报告。市财政局已批复中小担保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并下达了中小担保公司2023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对中小担保公司2023年度清收回款金额设定了目标。中小担保公司每月向市财政局报送了清收回款情况表。10月28日,市财政局派出工作组到中小担保公司实地检查,督促其继续抓紧对有抵押物资产可变现企业的清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债务人抵押资产的清收力度。
15.“探头”作用发挥不足,拓展和延伸监督视角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深化“一季一监督清单”,2023年以来,已开展政治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8个。拓展和延伸监督视角,向监督单位业务大厅等新增派驻机构举报方式14个,发现问题10个。与驻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监察建议5份。二是贯彻落实“四项协同机制”,紧盯2023年重点监督项目开展督导调研。2023年10月,会同市财政局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调研,发现问题4个,提出建议5条;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到市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专题调研。督促市财政局开展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派员参与桂林市应急管理局的专项监督检查。
16.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每半年会同监督单位召开问题线索联合排查专题会议1次,今年以来在日常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3条。二是每月主动约谈财政局2个科室或二层单位负责人,排查廉政风险点,查找存在问题。三是将财政业务知识列入组务会定期学习的议题,目前已集体学习2次。四是向4家监督单位制发《关于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的通知》,在服务窗口新增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14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开展,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重点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从严治党,抓好作风建设。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解决“轻党建”、思想教育“走过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对财政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整改反馈意见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立足长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持久深入、扎实有效。同时认真反思总结,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3-8983272;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市财政局机关党委,邮编:541100; 电子邮箱:glsczjjgdw@guilin.gov.cn。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