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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11 10:1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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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922日至12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市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1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原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在收到《中共桂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桂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金融办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市巡发〔20249号)后,原市金融办党组于125日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金融办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剖析了原市金融办党组在市委巡察反馈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措施。

227日,原市金融办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工作事宜,审定《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整改方案报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实施。

20247月,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原市金融办合并到市财政局后,市财政局党组明确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相关业务科室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实施台账管理,推进销号工作落实落细。

(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局分管领导每半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分析,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共同推进落实,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切实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

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透过现象看本质,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问题一:党组对全市金融业发展长远谋划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谋划金融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对于经济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已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分别纳入原市金融办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另一方面,推动出台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筹融资若干措施》,在完善基础设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文旅产业融资支持、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创新拓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渠道、统筹金融支持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制定36条政策措施,有效强化对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

问题二: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完善我市银行机构督促考核机制。组织制定《桂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办法》,基于存贷款余额增速、涉农贷款余额增速、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10个方面对我市银行机构进行考核评价,有效发挥金融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从今年3月份起,GDP计算中金融数据统计口径由原有统计存贷款余额增速变更为统计利息净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今年上半年,全市银行机构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余额70.99亿元,增长7.9%,高于全区整体增速9.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区第2位;全市金融业增加值115.42亿元,增长6.4%,快于GDP增速3.5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10.2%另一方面,持续督促各县(市、区)强化“桂惠贷”贴息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已合计拨付2021年—2023年贴息资金5.44亿元。

问题三: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对我市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聚焦加快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引导桂林银行用足用好用活“桂惠贷”、支小再贷款等财政货币政策工具,着力构建产融对接、重点帮扶、利率优惠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链条、全周期、全生态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自“桂惠贷”推出以来,累计向我市投放“桂惠贷”91.11亿元,引导桂林银行为全市2246家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75亿元。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桂林银行支持我市文旅、绿色、科技、制造业等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6.51亿元、97.62亿元、25.23亿元、138.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01%22.64%5.43%0.62%,支持我市企业债券余额35.7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桂林新国际会展中心、海旅免税·奥莱超体阳朔国际旅游购物城、榕湖饭店、桂林新城投资、桂林经开投资等一批重点项目和企业。

问题四:引导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力度有所回落。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深入实施“桂惠贷”政策。2024年以来,指导金融机构投放“科创贷、技改贷、知识产权贷、工业流动资金贷”28.23亿元,为380户工业企业、科创企业节约融资成本4306.88万元。截至20246月末,我市制造业贷款余额381.45亿元,同比增长12.01%,高于整体贷款增速8.1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强化政金企协调对接机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联合举办2024年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暨专精特新企业政金企融资对接会,共34家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参加会议,15家金融机构与17家企业(项目)现场签订贷款(授信)合同,签约金额34.07亿元,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业企业和文旅企业等。

问题五:引导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还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做好普惠金融服务。与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分局联合制订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聚焦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短板,通过提升数字普惠服务水平、建立多维服务机制、发挥担保增信作用、畅通对接服务渠道,全方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有效融资需求,建立多元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46月末,我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37.93亿元,同比增长10.21%,高于整体贷款增速6.33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投放“桂惠贷”79.16亿元,为6378户小微企业节约融资成本9695.49万元。另一方面,依托首贷续贷中心为企业和项目提供贷款咨询、贷款评估、金融知识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切实打通企业“首贷难、续贷慢”和银行“获客难”等关键环节,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地对接企业资金需求,以金融“活水”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与保障。截至目前,我市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合计受理业务5279笔,合计金额67.83亿元。

问题六: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还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加强我市债券市场发展的长期谋划。组织制定我市债券发行三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广西完善地方增信机制扩大产业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任务的工作方案,支持企业用好债券市场,以优质金融服务赋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荔浦市以及产业集团、城乡集团、经开投控等多家国有企业赴深圳参加资本市场学院培训座谈会议,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与深交所、上交所及先进地区企业的沟通交流与学习,同时也帮助我市企业深入了解债券融资相关的现行政策工具及核心业务流程,为我市企业精准把握债券融资机遇提供了助力。2022灵川农村商业银行获批发行3亿二级资本债,并成功发行1亿二级资本债,实现广西农信系统发债零突破,并实现县(市、区)发债零突破。截至20246月末,我市2024年发行债券总额达101.79亿元,同比增长160.93%

问题七:督促专家顾问团服务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召开专家团督导工作会议,推动专家团全面调研走访上市(挂牌)后备库在库企业,形成52家后备库企业“一企一份”调研报告及企业上市(挂牌)ABC清单,并为八加一药业、鸿程矿山、华诺威等26家有上市(挂牌)意愿较强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上市(挂牌)实施方案,针对后备库企业量身打造全方位的上市(挂牌)规划路径和合理化建议。

问题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较为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持续挖掘做大上市(挂牌)后备库。会同市工信局及各县(市、区)积极推动符合条件企业入库。今年以来,新增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桂林市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入桂林市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化调整退出1家后备企业。截至目前,我市后备库企业57家。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上市(挂牌)培训。联合北投集团举办“‘牵手北投+资本强桂’——桂林市(拟)上市企业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交流会议”,邀请中国企业研究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海证券专家就企业上市发展工作进行深入剖析讲解,邀请北交所专家实地调研桂林狮达、特邦新材料、品创科技、光隆科技和迈特光学等5家拟上市企业,深入了解我市拟上市企业上市进展情况、上市意向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现场帮助企业答疑解惑。

问题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组织撰写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网络舆情工作报告,向市委网信办报送,推动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另一方面,组织制定《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络舆情统筹协调机制》,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全市各有关金融机构作为成员,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报告机制和响应处置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涉及金融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分类登记,维护我市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问题十:未能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推动高风险机构主发起行提供资金支持,协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切实压降不良资产,增加有效信贷投放,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安宁稳定。

问题十一:小额地方金融组织存在不规范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开展7+4类金融机构调研,开展金融组织非现场检查;对不良率较高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部分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约谈、下发监管函,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加快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的退出申报审核,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的合规性。

问题十二:定期分析研判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服务中心大局、保障业务开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好抓实。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对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经党组会审定后,印发支部及各科室。

问题十三: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组织召开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络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我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络舆情统筹协调机制》和网络安全知识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做好网络舆情收集、上报、回复及维护网络安全的工作能力。

问题十四:网络宣传阵地管控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管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好稿件信息的导向关、质量关,加强编审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

问题十五:班子抓党风廉政意识不强,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问题十六:研究资金使用程序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研究大额资金使用事项1次,已严格按照《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及《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制度记录开支金额等有关要素。

问题十七:运用“第一种形态”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科长之间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活动,谈心谈话内容注重谈思想、谈作风,同时也更加注重于谈工作、谈生活,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职工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以及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问题十八:廉政风险点排查未更新,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调整成立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安排,形成职责明晰、制度完善、监督有力、管理到位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有效监控和管理,制定《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科室和自身工作职责找准、找全、找深、找透岗位风险点,制定务实管用的防控措施,切实把问题想在前、风险防范在先。

问题十九:统筹清廉金融建设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我市金融领域的清廉建设,一是组织召开金融领域清廉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研究部署如何推动清廉建设全方位融入我市金融领域工作,将清廉理念植入每一位金融从业者的心中,融入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全流程,促进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政治生态。二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组织开展廉洁家风读书分享会,增强我办干部职工家属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新时代清廉家庭观念。三是指导漓江农合行、灵川农商行等机构组织召开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深刻反思负面案例,剖析案发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把清廉农信建设融入业务发展的各条线、各方面、各领域,引导干部职工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触碰高压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问题二十:围绕金融办职能职责开展日常监督不够深入,与干部谈心谈话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定期检查、参加会议、强化重要节点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原市金融办的日常监管力度。二是做好谈心谈话,指导原市金融办在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长之间围绕党员干部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家庭等方面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全方位了解其履职情况、思想动态、家风建设、“八小时外”动态及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谈心谈话工作谈到“关键点”,谈进“心坎里”。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精神,在原市金融办办公场所公开派驻机构检举控告方式,并组织开展财务检查,核查重点支出是否规范有序,切实提升原市金融办财务管理水平与质量,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机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问题二十一:报账附件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财务纪律,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财务制度集中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及日常报销流程,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持续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问题二十二:报账审核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财务制度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报账审核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审核的过程中确保报账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确保费用报销的准确性、合理性。

问题二十三:开支工会经费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对《广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竭诚服务好广大干部职工。

问题二十四:厉行节约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规定》进行学习,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

问题二十五:推荐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业务专题培训,指导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调研推荐环节的完整程序和必备要素,并制作谈话调研推荐工作指引,方便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有章可循,全方位了解干部性格特点、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优势特长和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做到谈深谈透。

问题二十六:程序倒置。同一次党组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决定任职。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业务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对干部推荐考察流程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进行详细讲解,切实增强选人用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问题二十七:执行“凡提必听”不严格。纪检组廉政意见出具时间在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之后;部分干部试用期满转正没有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过程中严把廉政意见关口,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转正等关键环节必须听取廉政意见,切实筑牢选人用人“防护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问题二十八: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人事议题,涉及记录人员未回避。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业务专题培训,准确理解有关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回避的各种情形,增强贯彻落实政策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规范执行回避政策,从源头上确保客观、公平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问题二十九:党支部委员长时间空缺,导致党建工作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因机构改革,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已转入市财政局,现已组织开展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已对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专项排查,对有关错误表述进行立即更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避免有关内容再次出现错误。

问题三十:党小组设置不科学。

整改落实情况:原市金融办党支部党小组在市直机关工委指导下设置,现因机构改革,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已转入市财政局,现已将原市金融办党员合并到市财政局机关第三党支部相应党小组。

问题三十一: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因机构改革,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已转入市财政局,现已按规范组织开展转正工作。

问题三十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31116日将有关人员组织关系转入原中共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

问题三十三:部分县(区)未全额缴纳市小微担保公司资本金。

整改落实情况:向有关县(市、区)印发《桂林市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缴纳任务的通知》,压实各县(市、区)的资本金缴纳责任。并利用组织召开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桂林分会场会议的机会,进一步向相关县(市、区)提出资本金缴纳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773-2823963;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电子邮件:glsczj@guilin.gov.cn

                  中共桂林市财政局党组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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