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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监督基本职责,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廉政教育
一是强化专题学习。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好示范引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纳入党员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狠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注重上好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堂课”,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增强。
三是强化典型案例学习。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微信群、OA办公系统发送典型案例20余起,编制印发《桂林市十九大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材料汇编》等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全局党员干部400余人次观看《叩问初心》(“卫东忏悔录”),确保一人不漏,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措施落实
一是做实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等通知要求,制定《桂林市财政局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桂林市财政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和《桂林市财政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工作方案》等细化落实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工作针对性、执行力。
二是高位推进部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关于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综合分析全局政治生态状况情况。研究制定《桂林市财政局2022年度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详细分解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任务部门。深入查找当前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缺漏,研究部署对策措施和下半年计划。
三、强化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坚决落实 “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做到抓领导不被动,抓执行不走样,抓落实见实效,制定了《桂林市财政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桂林市财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内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始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准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了《桂林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印发了《桂林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 “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分工,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工作任务。凡重要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条件、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公开测评、民主监督,让政治强、作风好、业务精的人才充分发挥,做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让选拔的干部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
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督促指导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通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责任田”,串联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四、狠抓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运用好“四种形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常对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以及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采购监督科、评审中心等重要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反复性提醒谈话30余次。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了十九大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自觉过“紧日子”、“苦日子”,开展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酒驾醉驾等问题。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做好卫东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以案促改工作成果。针对卫东违纪违法案件,成立局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宣传发动、强化案例通报警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并常态化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修订完善执行风险、岗位风险、政策制定风险、法律风险、机关运转风险、公共关系风险、信息系统风险、财务风险等八个专项风险内部防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优化财政性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重点部门工作流程,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公平化。
四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时,主动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征求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和建议。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其他有关要求,提前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有关人选的廉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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