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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多举措积极支持市属三大园区建设

2022-12-08 16:2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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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我局积极克服疫情反复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通过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措施积极推动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落实园区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了《深化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办发〔201997号)、《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办发〔2019103号)和《深化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办发〔202017号),进一步理顺了园区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园区运行机制,激发园区改革创新活力。

二是与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指导并协助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09月设立一级财政,推进园区逐步建立独立财税核算体制。

三是将桂林经开区管委会、高铁园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作为市属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对园区的资金保障力度

(一)加大市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办发〔2019103号、办发〔201997号以及市政〔201670号文件精神,202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高新区1.2亿元、经开区0.2亿元、高铁园区0.2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三大园区建设。

二是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经开区639.4万元、高铁园区499.34万元,对经开区管委会、高铁园区管委会予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

三是严格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市政规〔201822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十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市政规〔20193号)等系列文件精神,2022年兑现三大园区及企业各项补助资金7136.33万元,对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助推明星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桂林园区。其中:支持京东互联网+数字经济项目3000万元,支持采购格力移动核酸检测车961.09万元,支持航空轮胎基地项目建设3344万元等。

(二)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力度空前。

一是与同市工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三大园区及园区重点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2022年,争取上级资金2.5亿元,其中:争取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今冬明春”项目2.4亿元,支持深科技、格力、领益智造、鸿程矿山、莱因健康和航空轮胎等项目建设;争取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扶持资金200万元、重点园区基础设施800万元等资金,支持园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是继续把园区项目建设列为债券资金支持重点,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2022年市本级争取园区债券资金6.7亿元(其中:领益智能制造项目4.7亿元、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2亿元;高新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0.5亿元)。

(三)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

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全区首支“区、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荔浦市科创基金已完成对高新区光隆光电、星辰科技等我市多个优质工业企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帮助企业在一、二级资本市场融资合计超过3亿元。特别是荔浦科创基金助力星辰科技成为广西首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BJ.832885),为我市乃至全区高新技术工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标杆,探索出以引导基金支持园区加速发展的新路径。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三大园区发展不均衡,差异性较大。从目前来看,高新区在企业规模、数量、产值、税收等方面均大幅领先于经开区和高铁园区。二是园区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特别是财政收入划分机制方面。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对高铁园区财政收入划分机制进行研究,尽快制定相关办法,建立市政府和灵川县以及相关城区政府的开发收益共享机制,调动各级政府投入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对桂林国家高新区托管灵川、雁山部分区域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进行研究,为高新区拓展园区空间、增强经济发展承载能力提供财政体制保障。三是将高新区管委会纳入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予以人员和公用经费保障。我局已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等机构编制情况和人员实际到位情况,将高新区管委纳入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继续督促高新区尽快完善人员转隶等手续,把高新区管委及其内设机构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将其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予以经费保障。

(二)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对工业园区及其企业的各项奖补政策。同时,落实好已出台的企业税费减免、复工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扎实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增产,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

(三)指导和督促市属三大园区用好政府专项债券,特别是运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发挥债券资金放大效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快财政资金特别是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创新扶持工业园区资金投入模式,充分运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模式,撬动各渠道社会资本投资,扶持工业园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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