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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09-13 11:03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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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8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局长 谷海洪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六届五次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大力推进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持续加强收支管理,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充分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95亿元,完成预算的55%,增长2.4%。其中:税收收入35.25亿元,增长8.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51.1%;非税收入33.7亿元,下降3.1%,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48.9%,比去年下降2.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好转。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35.25亿元,完成预算的49.3%,增长8.2%,主要是2022年税收缓交政策到期及留抵退税减少,税收逐步回补实现增长。其中:增值税11.35亿元,完成预算的46.7%,同比增加3.53亿元,增长45.2%,主要是去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集中兑现,拉低上年同期基数较低;企业所得税5.99亿元,完成预算的52.8%,同比减收0.54亿元,下降8.3%,主要是受企业利润下降,房地产业持续低迷,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影响;个人所得税1.85亿元,完成预算的46.7%,同比减收0.04亿元,下降2.3%;其他中小税种收入16.06亿元,完成预算的50.3%,同比减收0.28亿元,下降34.8%,主要是去年同期入库了风电项目等一次性耕地占用税,今年无该项税收导致相应税收减少。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3.7亿元,完成预算的62.6%,下降3.1%。其中:专项收入3.11亿元,增长4.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3亿元,下降23.9%,主要是去年同期入库了一次性耕地开垦费;罚没收入10.21亿元,下降27.9%,主要因一次性公检法罚没收入减少导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1亿元,增长2.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14亿元,增长32%,主要是加大市属国有资产处置;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12亿元,增长17%,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增值收益等增加入库。

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96亿元,完成预算的52.2%,下降2.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全区总体保持一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财政部对债券资金发行管理新要求影响,上半年新增一般债券发行额同比减少6.77亿元,相应支出减少。二是上半年全市消化暂付款同比减少2.95亿元,影响全市支出增速。重点支出科目情况:教育支出41.75亿元,下降7.9%,主要是去年补发了2021年的教师人员性支出,今年无需补发相关支出同比减少;科学技术支出1.84亿元,增长23.3%,主要是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和加快拨付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3亿元,增长8.1%,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0.08亿元,下降7.6%,主要是乙类乙管后,卫生健康类抗疫相关支出同比减少;农林水支出31.79亿元,下降2.9%,主要是中央下达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5亿元,增长90.4%,主要是加快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住房保障支出8.77亿元,增长10.7%,主要是加快安居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7亿元,完成预算的46.5%,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8.95亿元,增长13.2%;非税收入16.71亿元,下降5.8%

支出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7亿元,完成预算的37.3%,下降10.9%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6.18亿元,下降30.5%,主要是去年补发了2021年的教师人员性支出,今年无需补发相关支出同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亿元,增长22.5%,主要是17个县(市、区)34个检察院、法院上划市本级统一管理,导致相应人员社保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亿元,增长393.7%,主要是加快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住房保障支出2.13亿元,增长72.6%,主要是加快安居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资金的支出和17个县(市、区)34个检察院、法院上划市本级统一管理,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0.44亿元,完成预算的24.3%,增长88.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32亿元,完成预算的27%,增长135.6%(主要是去年同期土地市场低迷导致仅完成12.02亿元,基数较低)。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6.43亿元,完成预算的48.4%,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额同比减少13.44亿元,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大幅减支)。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84亿元,下降19%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9亿元,完成预算的22.5%,增长243.3%,主要是上半年出让叠彩区古宋城地块、七星区中电科项目龙门地块等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5亿元,完成预算的21.5%,增长497.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04亿元,完成预算的48.6%,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额同比减少6.52亿元,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大幅减支)。

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进度较低,主要是房地产市场还未回升至常态水平,企业融资受限,拿地意愿不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亿元,完成预算的25.5%,增长54%;支出1.34亿元,完成预算的45%,下降36.8%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7亿元,完成预算的32%,增长20.9%;支出1.34亿元,完成预算的54.5%,下降53.3%

按照既定安排,将在下半年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71亿元,完成预算的37.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86亿元,完成预算的52.8%。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9.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8.3亿元。

其中:(1)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4亿元,支出6.38亿元,当期结余-0.34亿元,滚存结余-2.31亿元(主要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至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间已代发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根据养老保险清算程序,市社保中心已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清算确认支出,但市财政尚未全部清算完毕,因此形成基金报表上结余为负数,不影响每月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28亿元,支出22.07亿元,当期结余-4.79亿元,滚存结余70.26亿元;(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34亿元,支出21.31亿元,当期结余-8.97亿元,滚存结余24.95亿元;(4)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3亿元,支出0.77亿元,当期结余-0.24亿元,滚存结余3.17亿元;(5)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2亿元,支出1.33亿元,当期结余0.19亿元,滚存结余2.2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险种,市本级无此项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险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市级统筹险种。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全年收支预算执行目标,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总量继续保持全区第3位。收入和支出执行进度显著加快,分别高出序时进度5个和2.2个百分点,全市重大项目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二)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上半年,在全区支出降幅普遍较大的情况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虽下降2.9%,但规模继续保持全区第3位,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8.1%)5.2个百分点,排全区第5位。其中,民生支出197.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8.9%,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住房保障、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重点支出继续保持一定增长,有效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二是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机制。上半年,全市纳入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116.53亿元,分配进度100%,排名全区前列。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的常态化监督,利用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为重点领域支出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性支持。上半年,通过与上级相关部门有效汇报对接,全市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214.26亿元,剔除去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不可比因素后增长4.3%,基层财力状况得到较大程度改善。二是加大县级帮扶指导力度。市本级在自身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上半年累计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1.56亿元,拨付土地收储成本3.67亿元、城区土地净收益0.83亿元、经开区土地净收益0.2亿元,累计调度县区库款4.07亿元,全力支持保障基层特别是城区三保正常运转。上半年,全市三保支出119.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8%,未出现三保舆情,未发生三保风险。三是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支持民生改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10.2%,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节省资金全部用于民生领域。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人大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较为复杂严峻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收困难。一方面,税收收入增长乏力,1-6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虽增长了13.2%(主要是2022年税收缓交政策到期及留抵退税减少,税收逐步回补所致),但依然不能对冲2022年下降18.3%的缺口,增速明显落后于全国、全区(26.6%)的平均水平,拉动财政收入增长动能仍然不足;另一方面,房地产行情持续低迷,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实现28.32亿元,仅完成预算的27%,导致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大幅低于预期。二是各项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任务繁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很多政策需要兑现,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旺盛,财政收支矛盾问题异常突出。

三、财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支出落实情况

(一)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全力推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一是主动作为,以争取上级财政政策为突破点,持续提升财政资金统筹效率。在去年争取上级支持取得两个最多新突破的基础上,继续做足资金争取速度+力度+广度文章。上半年,全市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7.73亿元,增长24.2%,其中市本级20.62亿元,增长119.1%,包括系统化推进广西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12.4亿元、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4亿元、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疗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45亿元、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7亿元等,为深入推动文旅融合,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完善制度,有力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出台《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漓江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子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率等指标纳入对县(市、区)的绩效考评,确保漓江保护和修复工程83个项目和海绵城市75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资金的高效使用,全力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二)坚持三保优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筹措资金4.2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筹措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丧葬补助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0.1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筹措资金1.45亿元,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三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筹措就业补助资金3.35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持续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进行缓缴。

(三)强化财金联动,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增长

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协同运用,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一是持续加大 桂惠贷贴息支持力度,将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纳入三保支出范围和直达资金系统进行管理,不断优化完善贴息资金保障机制。上半年,全市统筹桂惠贷贴息资金2.6亿元,撬动全市金融机构投放桂惠贷”104.25亿元,惠及9060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2.03亿元。二是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拨付企业上市融资奖励等0.25亿元。三是用好融资担保政策,支持小微担保公司和三农新增担保业务发生额12.86亿元,惠及企业807户,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仅为0.75%。用好应急转贷资金,缓解企业过桥资金难题,为我市14户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共计0.24亿元,切实推动企业稳健发展,推动经济快速复苏。

(四)推进产业振兴,精准发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我市工业振兴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战略部署,市本级财政积极兑现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重大项目千企技改专精特新等各类专项资金0.65亿元;同时,安排0.63亿元支持包括民营工业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加快建设标准厂房,夯实工业振兴发展基础。二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市本级筹措安排0.35亿元,重点支持航空轮胎产业基地、领益制造、鸿程矿山、君泰福、比亚迪等重大工业企业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和建设。三是紧紧把握自治区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这一契机,市本级争取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0.11亿元、新增政府工业园区专项债券4.99亿元,为持续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夯实财力基础。

(五)聚焦乡村振兴,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

一是切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农业农村支出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3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63亿元,确保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对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市积极争取上级农业发展等相关资金36.94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7亿元,重点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综合改革,助农民增产增收,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指数。

(六)加快科教振兴,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市本级筹措安排6.18亿元,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本级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0.75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研发、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激发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全力培育企业引领科技发展,全市24家企业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位居全区第2;7家企业获广西瞪羚企业认定,138家企业新增列入自治区高企培育库,508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七)支持文化立市,持续助力文旅复苏

市本级筹措安排资金1.17亿元,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深入实施桂林艺术节、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非遗传承保护及戏曲文化引进精品剧目演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戏曲下乡、漓江之声等特色文化惠民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民生二是支持开展文体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体育项目及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等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三是建立健全对桂林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着重推动省立艺术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甑皮岩遗址、靖江王陵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支持我市名人故居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民族传统代表性建筑抢救保护工作。四是保障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为建设宜居幸福的城市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八)深化预算改革,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

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市直95个一级部门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实现部门零基预算全覆盖。开展支出项目标准化建设,梳理现有标准制定情况,建立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作为推进零基预算配套措施同步实施。预算绩效挂钩政府综合绩效,实行联动管理。发挥项目前期绩效评估机制作用,10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施,以评估结果安排资金预算,其他项目均需申报绩效目标,提升资金效益,优化支出,将更多资金投向三保

(九)强化预算约束,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各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上半年,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新增上线预算执行信息、部门决算报表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直达资金监控等7个模块。市本级442个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12.2万笔,金额187.1亿元。

四、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一)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额结构、还本付息、风险防范化解等情况

1.债务总额结构。

截至20236月底,桂林市政府债务余额69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8.70亿元,占46.96%,专项债务余额371.28亿元,占53.04%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35.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2.27亿元,占48.40%,专项债务余额173亿元,占51.60%

2.还本付息情况。

全市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共50.11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本金38.96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0.08亿元,偿还利息11.07亿元。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共23.48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本金18.25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0.01亿元,偿还利息5.22亿元。

3.风险防范化解情况。

一是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再融资债券等措施,统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确保了政府债务不发生风险。二是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沟通,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优化隐性债务期限,通过短改长、高改低、非标改标准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利率,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财政负担,缓释到期隐性债务风险。三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无新增隐性债务。上半年,全市没有发生政府债务风险。

(二)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券使用、规模结构、资金投向、资金管理、项目运行、项目库建设和绩效管理等情况

经过积极争取,上半年全市获得新增政府债券额度35.4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07亿元,专项债券23.37亿元。市本级获得新增政府债券额度6.9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8亿元,专项债券5.0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

全市获得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2.07亿元,主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水利、交通、教育、公共卫生、乡村振兴等领域的97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0.49亿元。其中,市本级获得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88亿元,主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的8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0.06亿元。

所有一般债券资金项目由自治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统筹制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各项目正在按绩效目标抓紧推进。

2. 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全市获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3.37亿元(包括4月份全州县和资源县获得的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5亿元),主要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公共卫生、粮食储备、市政建设领域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领域的21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3.42亿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支出进度取数口径,不包括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5亿元的支出数据,已于4月底全部拨付给相应银行补充资本金)。其中,市本级获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09亿元,主要支持产业园区和粮食储备领域的3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0.02亿元。

所有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制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目前正在按绩效目标抓紧推进。

(三)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

2022年全市获得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8.84亿元,安排用于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水利、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乡村振兴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196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11.23亿元。其中,市本级获得新增政府一般债券4.61亿元,安排用于教育、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水利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13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4.53亿元。

2. 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2022年全市获得2022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2.95亿元,安排用于产业园区、公共卫生、教育、文化旅游、棚户区改造、粮食储备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38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支出38.24亿元,38个项目已支出完毕项目32个,尚有6个项目未完成支出,其中:平乐县3个,临桂区、兴安县和龙胜县各1个。

2022年市本级获得2022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2.61亿元,安排用于产业园区、公共卫生和教育等领域的6个项目。截至6月底,已全部支出完毕。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债务余额较大,风险等级偏高。相对于我市财政收入来说,债务余额总量较大,加上税收下降、保三保支出、还债高峰等因素叠加影响,确保债务余额下降的难度较大,债务风险偏高的趋势短时间难以改变。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新增政府债券由于项目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项目前期手续、开工时间、资金需求三者未形成有效衔接,导致债券发行后支出进度缓慢,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的思路和措施

(一)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全力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涵养财源、培育财源、壮大财源意识,结合自治区大力实施产业振兴战略的契机,不断夯实财源基础,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产业振兴推进全区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全市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为契机,紧盯企业提出的诉求和问题,深入走访产业园区、企业、项目等,通过切实为企业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问题困难,加快壮大实体经济,切实稳定存量税源,积极拓展增量税源,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树立投入与产出意识,将财税贡献作为制定产业支持政策和分配产业类专项资金的主要考量因素,切实提升财政投入回报率和税收贡献率。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园区、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有发展后劲的微小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其造血功能,增强税收增长后劲。立足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支柱行业,把握专精特新企业位居全区前列的集聚效应,打好技改、绿色发展等系列财政奖补组合拳。三是继续加强税收收入征管。要加强财税协调沟通,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配合税务部门精抓细管,严查偷税、逃税、骗税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二)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着力强化财政风险防控

一是坚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面压实县区三保主体保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继续加大对困难城区财力性补助及土地出让收益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快研究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本级与城区的收入划分,清晰界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城区培植财源的能动性、积极性,统筹推动城区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间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二是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面对严峻的债务压力,各级各部门要坚守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树立底线思维,严格专项债券借、用、管、还、效全过程监管,发挥好政府债券资金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强化财政统筹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找准增量来源,持续加大汇报争取力度,着力在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漓江生态保护、海绵城市、工业振兴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同时,加快谋划储备一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项目,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不断落实完善《桂林市土地储备收益分配暂行办法》,在扣除既定税费的基础上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部拨回给各城区,提高城区加快土地征收和推动土地出让交易的积极性,坚持不懈,抓好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基金收入。三是通过激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加快盘活存量资产变现等,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同时,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度和有效性,利用有限的资金,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四)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继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打破部门预算基数,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加大项目支出审核和盘活力度,将盘活的财力全部用于安排三保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涵盖政府预算绩效、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3个层次,全面贯穿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5个环节。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加大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跟踪监控力度,及时开展对预算执行情况、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绩效评价,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六届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统筹抓好扩财源、优结构、促改革、保民生、守底线等各项工作,凝心聚力为推动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的保障,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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