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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4-07-24 16:06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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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桂发〔201820号)和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等文件要求,形成了桂林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桂林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066.45亿元,负债总额4,685.59亿元,所有者权益380.86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36.65亿元,负债总额239.52亿元,净资产总额597.13亿元。

(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市重点监控9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03.24亿元,负债总额627.5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75.6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截至2023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276.67万公顷,国有土地面积30.45万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21.74万公顷(326.10万亩);国有建设用地4.66万公顷(69.90万亩);国有未利用地4.05万公顷(60.60万亩)。

2.矿产资源。截至2023年底,已发现可利用矿产45种,其中查明有一定资源储量并开发利用的矿产33种。

3.森林、草原资源。截至2023年底,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04%,林地面积200.00万公顷,森林面积187.01万公顷,草原面积4.05万公顷。

二、桂林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推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抓好国有金融企业党建工作,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将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2.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事项清单、薪酬管理、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多部管理办法,为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3.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年初下达绩效评价目标值、国有金融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经营指标实际完成值、行业标准值、历史标准值等因素,对国有金融企业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企业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挂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坚持规范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督导检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方式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

2.坚持厉行节约。严把国有资产入口关、抓牢使用关、筑牢出口关,结合资产配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绩效目标、财政承受能力来配置资产,强化配置程序、标准进行约束性管理,有效地推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3.坚持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市级公物仓制度,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稳步推进老城区资产处置工作,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

(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聚力党建引领。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以高质量培训促进高质量党建。传播党的创新理论,讲好国企故事,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文章302篇,各企业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表文章1601篇。

2.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切实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构建完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制度,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坚决维护出资人权益、贯彻出资人意图的作用。

3.坚守安全底线。全年组织开展国资系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3次,共发现风险隐患240处,并拉单列账完成整改。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效。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完善管理机制。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出台《桂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桂林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二是完善自然资源常态化管理制度,印发《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三是健全自然资源审批体制,制定出台《桂林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规程》和《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市级采矿权登记审批规程》。

2.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全局谋划、整体推进,全市总体上实现了一般耕地净流入6.57万亩,补齐了1.98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缺口,稳定耕地总面积较耕地保有量高出7.53万亩,新增耕地数量440公顷,水田规模823公顷,粮食产能736万公斤。

3.优化开发格局。《桂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市级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各县(市)规划成果均已形成。同时桂林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已建设完成,标志着桂林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基本构建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进入新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金融国有资产监管有效性。加强与审计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破解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过程中面临的衔接不畅、数据孤岛等问题,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管合力,有效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构建金融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确保国有金融企业行稳致远。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配套管理办法,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思路,探索国有资产审核审批分类授权,促进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三)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紧紧围绕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持续推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行动落地落实。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入推动劳动、人事、分配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国企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四)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以田长制为抓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田长制有名、有实、有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耕地进出平衡,从源头控制耕地流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制定恢复耕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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