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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桂发〔2018〕20号)和桂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等有关要求,形成了桂林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桂林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774.00亿元,负债总额5,313.52亿元,形成国有资产460.48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34.26亿元,负债总额241.35亿元,净资产总额592.9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97.82亿元,占47.6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36.44亿元,占52.31%。
(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止2024年底,重点监管的市属国有集团企业共7户,资产总额6,789.17亿元,负债总额5,883.71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905.4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276.67万公顷,国有土地面积30.4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01%,其中:国有农用地21.81万公顷;国有建设用地4.69万公顷;国有未利用地3.95万公顷。
2.矿产资源。全市矿产资源种类较为丰富,迄今为止已发现可利用矿产45种,其中查明有一定资源储量并开发利用的矿产33种。
3.森林、草原资源。2024年,全市森林覆盖率66.28%,林地面积196万公顷,森林面积183.37万公顷,草原面积3.94万公顷。
二、桂林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深化体制改革。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与治理机制改革系统推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纪律监督与合规文化建设。二是持续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提质增效。严格国有金融企业财务预算、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履职待遇等各项经营预算,严控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成本支出,指导国有金融企业从粗放式经营向精细化管理转型。
2.强化风险管控。一是多元化补充资本。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强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通过压缩成本支出、加大利润留存等方式进行内源性资本补充。二是协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强化跨部门监管协同与信息共享,实现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全链条覆盖,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提升防范风险的内生机制和能力。
3.优化战略布局。一是研究担保行业整合重组。探索融资担保公司整合方案,通过推动担保行业改革重组,优化融资担保资源,更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优化金融结构体系布局。严控国有金融企业规模过度扩张,对国有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开设进行严格审核,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在兼顾经营效益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布局县域机构网点。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一是从源头入手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从严审批资产配置。二是成立不动产清查统计和规范管理工作专班,基本摸清了我市本级行政和参公单位不动产底数。三是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国有资产原值累计超过50万的,引入市场机制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来进行残值处置,保证资产处置末端细节的公开化、透明化。
2.实现资产全周期管理。2024年1月1日全市启用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实现了资产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和双向控制机制,确保账实相符,准确反映预算单位的资产信息;对资产购置、处置、清查核实等管理各环节进行动态监控、电子化审核,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
3.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完善资产数据信息,开展了全市国有资产数据治理工作,充分利用资产管理系统审核校对功能,重点对资产登记入账、在建工程转固、资产状态信息进行了更新和核实。
(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印发《桂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挂钩、收入分配与个人业绩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全面激发国企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印发《桂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构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企业上报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企业重大法律风险。
2.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一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强基转型。大力整合培育滑石全产业链,开展滑石尾矿、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在推进绿色矿业、数智矿业工作中取得了新突破。二是加快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精准布局新能源产业,累计上线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290座、充电终端2873个,并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成全液冷超级快充站11座,推动桂林进入“超充时代”。
3.助力清廉国企建设提质增效。坚持“清廉国企+”融合共建工作思路,指导广西桂林滑石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桂林市人大、桂林医学院在龙胜县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医院、清廉乡村”融合共建暨“四方联动,多元共创”系列活动,推动清单位间融合共建向纵深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相关经验做法在自治区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专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出台《桂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桂林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二是完善自然资源常态化管理制度,印发《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三是健全自然资源审批体制,制定出台《桂林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规程》。
2.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一是总体规划落地实施。《桂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各县(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部获批,为全市各项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和空间保障。二是耕地保护工作压实推进。采取“长牙齿”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宜农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连片整治、“旱改水”提质改造等方式,我市超额完成2024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三是高压推动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低于控制标准线,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3.以科学手段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搭建完成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可快速浏览第三次国土调查相关成果。二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时监督系统。三是逐步推进“实景三维桂林”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空间基础信息底座”体系。四是推进县级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国有金融企业经营实际及制度试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在年内稳妥有序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和国有金融企业提供支撑保障。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及时研判企业风险隐患,有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二)健全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2021年印发的《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市财资〔2021〕42号)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资产高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完善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深化落实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质扩面,全力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健全业绩导向的分配和激励机制。优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坚持以“一利五率”经营指标考核为导向,引领带动企业提升质量效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推动企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四)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攻坚战。持续做好全市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实现用地项目应保尽保。加快处置存量闲置房地产用地,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土地储备和回购存量闲置土地。规范做好矿产资源保障工作,从严矿权审批,重点推进“半边山、一面墙”矿山整治出让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参与矿产投资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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