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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3-01 16:0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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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工作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财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按规定公开2022年度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桂林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落实重要合同、协议法制审核要求。

2.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6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二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及学习讨论,邀请广西卓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钟勇到我局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物权保护法治主题讲座。

3.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让市场主体添活力,人民群众减负担。二是着眼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因时应势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三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及时更新并公开桂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我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在本局门户网站公示本局职能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行政执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以及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在局外网和工商信息系统公开财政监督检查的计划和检查结果;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记录归档等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收集、保存、管理、使用证据信息客观公正;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桂林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法制审核的机构、程序机制、审核内容和范围。

5.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财规〔20235号)规定,我局直接适用自治区财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6.落实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广西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的函》(桂监函〔20232660号)文件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新增《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桂林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市财行〔20234号)其他政策措施文件1件,未出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资金统筹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争取转移支付、用好债券资金,做大做强财政资金蓄水池

2.防范化解三保风险,稳固财政安全底线。市本级和17个县(市、区)三保均保障到位,未出现三保舆情,未发生基层三保风险。

3.完善运行机制,助推平安桂林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34个基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上划基数审定、工资统发改革任务。2023年桂林市成为全区唯一一个同步将辅警提标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和一步到位执行提标要求的地市。

4.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管理。2023年预算中一般性支出科目只减不增,除涉密部门和单位外,全部公开预算信息,公开率100%,实现了全覆盖。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我市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自治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及时作出研究、答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财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编制《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2023年桂林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按规定流程报市人大审查和批准,2023年政府部门预算、2022年政府部门决算在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上进行集中公开。

3.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监督。严格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专项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信科技领域专项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监督、预决算公开检查、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财政增收节支,维护了财经秩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局官网设置纪检举报”“网上信访等板块,设置政务公开”“财政监督等栏目,将局长信箱”“政民互动栏目纳入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统一管理,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一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注重财政干部全员法治教育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认真抓好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结果运用,积极参加2023年度学法用法网络学习和考试,参考率达到100%。三是推动宪法学习宣传、重点领域和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财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党内法规宣传等活动常态化,持续深入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我局绝大部分人员为财经类、审计类专业,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利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

2.内设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内设机构中没有设置法规科,与自治区财政厅法规处、税政处的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宣传和推广财政法律法规效果不够明显,不利于维护财经秩序和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建设。在单位招录、选聘、引进人才时,注重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壮大法治队伍。

2.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与市委编办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争取增设法规科。

3.加强财政行政行为规范化。全面充分履行财政职能,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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