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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17号)精神,现将2024年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下达你城区,用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安排金额见附件1,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此次下达城区补助资金,市财政将通过上下级财政往来进行综合结算。
二、请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项目清单、对应金额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补偿资金应用于解决流域生态系统突出问题,不得用于不符合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两高一低”项目、形象景观工程建设、人员福利、公用经费、楼堂馆所建设、部门业务经费等支出和平衡本级预算。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开展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桂林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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