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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桂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经批准2023年度市本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3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3年度本年收入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支出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三)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你单位应当在本文件印发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公开的表格可通过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部门决算”模块的决算公开功能获取,请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行编制。
(四)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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