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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桂林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9-06-26 17:0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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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夯实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及贫困农户稳定增收基础,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16﹞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请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的函》(市扶办函〔2019〕17号)要求,现将2019年桂林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关支出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本级财政下拨县级的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请严格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9〕14号)、《关于对全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63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规〔2017〕2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推进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资金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截留、克扣和挪用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