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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2020 年易地扶贫搬迁债券资金额度有关问题的函》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易地扶贫搬迁一般债券资金1246.08万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扶持项目建设。请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支出列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 扶贫”相关科目。确保本批债券资金用于资本性、公益性支出,严格遵守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2020 年11 月底前要全部使用完毕。在债券资金实际支出后3 个工作日内,将使用情况录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
二、对因广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调整而超额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融资资金,自治区财政厅将另行制定收回计划。相关项目县要提前做好本级财力统筹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和融资结构调整工作。
三、对于前期已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等资金渠道支持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项目县,可以将本批债券资金结余部分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其他脱贫攻坚项目。但须确保用于资本性、公益性支出,并严格遵守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相关管理使用规定。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