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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242万元下达给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
二、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细化落实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精准使用资金,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属于政府采购事项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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