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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数8个:(一)办公室(政工科、情示指挥中心);(二)空防警卫科;(三)治安消防科;(四)法制大队;(五)刑事(禁毒)大队;(六)交巡警大队;(七)机场派出所;(八)航站区派出所。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58031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11.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1.5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0.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1.5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08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社保和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调整收入结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收入进行了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支出进行了优化。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11.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1.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0.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532.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开支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2.13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社保和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1.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44.1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医保经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44.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使用了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11.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08万元,增长3.35%。其中:基本支出626.61万元,项目支出84.95万元。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9.03万元,支出决算为7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1.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优化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7.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社保及年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3.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支出相对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财政优化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7%,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17万元,下降10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2.3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优化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8%,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及燃油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60万元。其中: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水电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分局办公和日常用水用电,达到维持分局各科所队日常办公和运转的目标。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一致,无绩效目标偏离情况。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缺乏制度保障;二是预算绩效培训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专门的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率;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培训,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