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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9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3 17:0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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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本公园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园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负责公园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负责公园建设与管理、维护设施设备;负责公园园容景观、安全管理、卫生保洁、游园管理、服务接待等工作;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相当科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二层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园容科、业务科、保卫科、基建工程科六个科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91029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29.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1.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3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2.42万元,增长163.78%,主要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发展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6.5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免费开放项目化债解决,政府性基金不体现。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29.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9.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1.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14.6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4.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借款缴纳医疗保险,未使用非税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93.85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免费开放运行经费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52.66万元,下降35.94%,主要原因是当年未拨付免费开放运行经费,2025年1月化债资金解决。

3.农林水支出(类)104.9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2.20万元,增长67.27%,主要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才有资金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9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5.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才有资金支付。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9.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2.42万元,增长163.78%。其中:基本支出216.28万元,项目支出13.10万元。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5.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由于4月发生落石事件,承包费减半,只能保障公园正常运转。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由于4月发生落石事件,承包费减半,只能保障公园正常运转。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3.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5.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拨付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由于4月发生落石事件,承包费减半,只能保障公园正常运转。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1%,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签订承包合同,由于4月发生落石事件,承包费减半。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6%,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未拨付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园管理分公司的单方退出,我园资产一直闲置,于2024年2月底才新签订承包合同,由于4月发生落石事件,承包费减半,只能保障公园正常运转。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6.51万元,下降10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4.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免费开放项目化债解决,政府性基金不体现。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穿山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0.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70万元,下降99.84%,主要原因是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缩减。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定额水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观光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7.18 万元,执行数13.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公园免费开放补助经费执行率为9.08%,自评得分为90.91;水电费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13.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13.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目标完成度不高;二是工作成果不突出,缺乏亮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跨部门协作;二是将大目标分解为可执行的小任务。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园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91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7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9.0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目标完成度不高;二是工作成果不突出,缺乏亮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跨部门协作;二是将大目标分解为可执行的小任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公园免费开放补助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率为9.08%,自评得分为90.91。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组织对公园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石刻保护经费评价结果为一等;水电费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公园免费开放补助经费执行率为9.08%,自评得分为90.91;石刻保护经费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90;水电费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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