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部门决算 > 2024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139009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3 17:00     来源: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主要职责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文艺演出和业务文艺创作,培训、辅导文艺骨干;承担群众文艺理论研究和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开展群文文化交流,提供相关群众文化服务;承担艺术创作、研究及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工作;提供艺术创作、研究服务,促进艺术事业发展,并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群众艺术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19〕79号),整合桂林市群众艺术馆和桂林市艺术研究所,重新组建桂林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保留桂林市艺术研究所牌子。设有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调研、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宣传、绩效、信访、后勤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二)文艺一部。负责全市大型群文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负责文艺创作、演出、比赛、辅导等工作。

(三)文艺二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辅导培训计划;负责文化志愿者活动开展等工作。

(四)调研部。负责群众文化调研;负责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及数字化文化馆建设;负责本单位材料撰写及统计工作。

(五)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部。负责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收集、整理、申报、保护、展示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传承活动开展等工作。

(六)美术摄影部。负责组织大中型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负责基层美术、书法、摄影培训以及培养业余美术、书法、摄影骨干和团队;负责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理论研究、学术探讨、交流展览活动等。

(七)文化服务部。负责全馆免费开放服务、全馆场地管理、馆舍项目建设、消防安全及文化项目的策划和开发等工作。

(八)艺术创作研究部。承担艺术创作、研究及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39009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934.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4.6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1.52万元,增长20.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5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5.25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26.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8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1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934.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1.52万元,增长20.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93.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开支及开展群众文化相关活动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31.32万元,增长28.44%,主要原因是开展群众文化相关活动的规模扩大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7.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离退休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2.07万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类)76.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3.45万元,增长44.5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或人员薪资调整等。

4.城乡社区支出(类)21.34万元,主要用于漓江之声活动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1.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漓江之声活动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52.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或薪资调整等。

6.其他支出(类)0.03万元,主要用于印花税费等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印花税费等支出项目。

7.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4.6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结余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6.5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5.25万元,增长19.59%。其中:基本支出772.16万元,项目支出114.38万元。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9.31万元,支出决算为88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9.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增多。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2.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6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活动开展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3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34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34万元。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5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活动开展增加。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4.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63万元,下降61.61%,主要原因是日常设施设备购置减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09万元,下降47.86%,主要原因是也是日常设施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单位预算数914.95万元,执行数934.6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项目完成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有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91.1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本级项目支出91.9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0.9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8.76%;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0.2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24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足;二是专业人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经费管理;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89.42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的34.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音乐、舞蹈等四个艺术门类的直录播课程;二是完成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工作,在龙胜、资源两脱贫县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年推送文化场馆活动、场馆动态信息82条,发布维护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65个。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未足额拨付;二是宣传范围不够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二是持续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继续多下基层、发动指导群众多创作贴近时代生活的优秀作品。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