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共青团桂林市委员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通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西部计划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青年突击队建设活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维权工作、少先队工作、青联、学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工作,团结各族青年,服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工作范围覆盖十二县、五城区的青少年。
桂林市少年宫是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下辖的二层机构。工作任务以坚持面向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为宗旨,根据少年儿童的兴趣和爱好,积极地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多种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品德、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和艺术的启蒙,促进少儿的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桂林市婚姻介绍所是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下辖的二层机构。工作任务是合理利用和配置社会各方资源,开发和经营青少年培训、青少年心理咨询、青少年升学指导与咨询、青少年成长与成才文化服务、青年就业指导、技能培训、青年交友与婚恋家庭等相关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机关
(二)桂林市少年宫
(三)桂林市婚姻介绍所
第二部分: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1589.22 |
567.54 |
1021.68 | |
|
类/款/项 |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96.96 |
501.08 |
995.88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464.72 |
501.08 |
963.64 |
|
2012901 |
行政运行 |
228.77 |
228.77 |
0.00 |
|
20129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9.77 |
0.00 |
69.77 |
|
2012950 |
事业运行 |
272.31 |
272.31 |
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893.86 |
0.00 |
893.86 |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24 |
0.00 |
32.24 |
|
201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24 |
0.00 |
32.24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00 |
0.00 |
1.00 |
|
20701 |
文化 |
1.00 |
0.00 |
1.00 |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1.00 |
0.00 |
1.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7.09 |
37.09 |
0.0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37.09 |
37.09 |
0.00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59 |
9.59 |
0.00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1.76 |
11.76 |
0.00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5.74 |
15.74 |
0.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7.80 |
7.80 |
0.00 |
|
21305 |
扶贫 |
7.80 |
7.80 |
0.00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80 |
7.80 |
0.0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7.00 |
17.00 |
0.00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5.00 |
5.00 |
0.00 |
|
2160504 |
旅游宣传 |
5.00 |
5.00 |
0.00 |
|
21699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2.00 |
12.00 |
0.00 |
|
2169999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2.00 |
12.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9.38 |
29.38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9.38 |
29.38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9.38 |
29.38 |
0.00 |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67.54 |
519.07 |
48.47 |
|
工资福利支出 |
333.45 |
333.45 |
0.00 |
|
基本工资 |
133.56 |
133.56 |
0.00 |
|
津贴补贴 |
55.75 |
55.75 |
0.00 |
|
奖金 |
41.83 |
41.83 |
0.00 |
|
社会保障缴费 |
18.21 |
18.21 |
0.00 |
|
绩效工资 |
84.11 |
84.11 |
0.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47 |
0.00 |
48.47 |
|
办公费 |
4.78 |
0.00 |
4.78 |
|
印刷费 |
0.32 |
0.00 |
0.32 |
|
水费 |
0.34 |
0.00 |
0.34 |
|
电费 |
1.26 |
0.00 |
1.26 |
|
邮电费 |
1.58 |
0.00 |
1.58 |
|
物业管理费 |
0.22 |
0.00 |
0.22 |
|
差旅费 |
12.35 |
0.00 |
12.35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56 |
0.00 |
1.56 |
|
维修(护)费 |
0.6 |
0.00 |
0.6 |
|
会议费 |
0.27 |
0.00 |
0.27 |
|
培训费 |
0.67 |
0.00 |
0.67 |
|
公务接待费 |
0.38 |
0.00 |
0.38 |
|
劳务费 |
0.00 |
0.00 |
0.00 |
|
工会经费 |
4.85 |
0.00 |
4.85 |
|
福利费 |
0.40 |
0.00 |
0.4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1 |
0.00 |
3.31 |
|
其他交通费用 |
13.78 |
0.00 |
13.78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9 |
0.00 |
1.79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85.62 |
185.62 |
0.00 |
|
退休费 |
128.49 |
128.49 |
0.00 |
|
医疗费 |
27.32 |
27.32 |
0.00 |
|
住房公积金 |
29.38 |
29.38 |
0.00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44 |
0.44 |
0.00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0.00 |
0.00 |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0.00 |
0.00 |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0.00 |
0.00 |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6年收入总计1677.94万元,比2015年收入增加233.01万元,同比增长1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的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有关经费支出增多,以及专项项目经费进行了增调。
1.财政拨款收入1589.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7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87.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支出总计1677.94万元,比2015年增加支出233.01万元,同比增加1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的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有关经费支出增多,以及专项项目经费进行了增调。
1.一般公共服务(类)1523.8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行政运行(群众团体)228.77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支出69.7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4.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业运行支出272.59万元。主要用于市少年宫、市婚介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支出。
5.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20.4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15.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9.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1.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2.年末结转和结余61.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8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54万元,项目支出1021.6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1496.9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行政运行(群众团体)228.78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支出69.7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4.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业运行支出272.31万元。主要用于市少年宫、市婚介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支出。
5.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2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15.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农林水支出(类)7.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扶贫资金的使用。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7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山水节、东盟旅游展志愿者招募、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29.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桂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办公设备购置费、专业设备购置;对个人和家人的补助185.6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次(局、办)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差旅费、其他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广西桂林市共青团委员会、2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1万元,平均每辆 1.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4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组团赴台开展2016年桂台青年交流合作活动的通知》,我委书记陈文彬赴台参加活动;应韩国济州市邀请,少年宫丁小琦主任随桂林市政府代表团赴韩国进行友好交流访问。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2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7.37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调工资和社保基数费用,所以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团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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