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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市老龄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老龄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实施办法;(2)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处理老龄工作日常事务;(3)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32个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4)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办理上级和本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5)指导、检查各县(区)老龄工作;(6)督促、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本市的贯彻落实;(7)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信息和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8)负责老年群团的协调、组织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14名(政策性超编5名),其中正副职领导3人,其余11人为科以下干部。退休人员12名。内设秘书科、宣传科、维权科。
第二部分: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06.36万元,同比增加49.99万元,增加19.87%,2018年支出总计306.36万元,同比增加49.45万元,增加19.28%,
(一)收入总计306.3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01.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4.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06.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2.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8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0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15.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7.05万元,残疾人就业1.75万元。
5.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8.29万元
6.年末结转与结余0.44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9.46万元,增长19.28 %。其中:基本支出226.2万元,项目支出79.9万元。
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7.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 %。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9.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5.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9.45万元,增长19.28%。其中:基本支出226.02万元,项目支出79.9万元。
市老龄委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301.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7.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减少1.27万元。减少9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移交,压减“三公”经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老龄委办公室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市老龄委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接待费主要是贫困村两委班子人员来本单位进行扶贫工作汇报交流工作餐。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4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发放人员通讯,物业补贴。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老龄委办公室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2%。
2018年度组织对“基层老年协会规规范化建设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责任、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规范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方法、绩效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渠道等,从目标设定,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市老龄委办公室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基层老年协会规规范化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单位在设定绩效指标的过程中,有时偏离绩效目标,有时难以量化考评,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绩效指标对项目的考核评价结果不够全面、充分。三是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现单位年度绩效的管理目标。二是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实际,按支出科目属性分类,补充个性评价指标,在研究、分析历年绩效评价项目指标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分类、合并同类项等方式,夯实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