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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市直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有关部门行政经费、社会保障经费、职工住房补贴经费和行政机关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房改基金、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工作;管理市直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市直机关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参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要活动的总务工作;负责中央、自治区等上级机关派来桂林市挂职、交流的市领导干部(家不在桂林的)及桂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离退休老干部有关生活服务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宿舍区的内部安全保卫和消防及市直机关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通讯设备、电梯、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局属单位二层:桂林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桂林市人民政府车队、桂林市湖滨饭店、机关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 、机关第三幼儿园。
第二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度收入总计14182.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30.7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92.09万元,增长14.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428.2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04.96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2. 其他收入102.4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12.91万元,下降83.34%。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3.上年结转和结余651.5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9.70万元,增长44.2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4182.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260.7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45.47万元,增长12.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08.47元:主要用于本局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及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同比增加2643.61万元,增长33.2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2.教育支出171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工作的支出。同比减少87.42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比增加47.01万元,增长38.41%。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同比增加61.76万元,增长30.47%。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5.城乡社区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同比减少813.09万元,下降99.87%。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6.农林水利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支出。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70%,基本持平。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9.17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费用。同比增加209.17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84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支出。同比减少6.91万元,下降24.9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9.住房保障支出(类)162.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7.47万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0.其他支出97.26万元。用于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外的各项支出。同比减少615.98万元,下降86.36%。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1.结余分配22.0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19.69万元,增长823.85%。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2.年末结转和结余899.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409.29万元,增长83.50%。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83.0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032.48万元,增长29.87%。其中:基本支出4691.97万元,项目支出8491.09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19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7.79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行政运行1900.20万元,为局机关及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846.90万元,增长80.4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75.95万元,为完成各项机关事务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而发生的专项支出。同比减少945.85万元,下降36.08%。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3.机关服务6804.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而发生的专项支出。同比增加2789.48万元,增长69.48%。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4.事业运行62.5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68.15万元,下降72.89%。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7.1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除机关服务外而发生的专项支出。同比增加52.73万元,增长118.77%。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6.学前教育167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工作的支出。同比增加9.36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7.其他发展于改革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支出。同比增加15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8.纪检监察事务中的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务支出26.88万元,同比增加26.88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市纪委住宿租赁经费。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9.对外联络事务中的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务支出26.57万元,同比增加26.57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接待办、侨办购置公务用车及公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0.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增加24.54万元,增长36.85%。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3.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同比增加7.70万元,增长13.8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2.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4.7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比增加14.77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3.行政单位医疗75.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23.41万元,增长45.37%。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4.事业单位医疗68.1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14.63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5.公务员医疗补助121.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增加24.31万元,增长25.06%。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6.其他扶贫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开支。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70%,基本持平。
17.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9.17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费用。同比增加20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8.商业流通中的事业运行0.21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办日常运转,项目迎检及汇报工作等开支。同比减少0.4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19.旅游宣传19.13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支出。同比减少5.87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20.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开支。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21.住房公积金162.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17.51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22.其他支出61.14万元,同比增加61.1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三、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1.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6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55.26万元,增长32.73%。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4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76.77万元,增长171.77%。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按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分别支出为:办公费23.60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1.33万元、电费3.44万元、邮电费9.07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142.08万元、维修(护)费9.35万元、会议费0.67万元、培训费7.8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7.58万元、工会经费32.17万元、福利费1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8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71%,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基数变动。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86.33万元,下降47.90%。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813.09万元,下降99.87%。其中项目支出1.09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为本年新增加项目。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为本年新增加项目,主要用于桂林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813.09万元,下降99.87%。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32.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6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5.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5.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参加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中共桂林市委组团的出国培训和境外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73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8.98万元,新增公务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73万元。年初预算数56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3%,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633.51万元。原因:因工作需要新增公务车3辆。公车改革以后,各部委办局的公务用车调拨入我局公车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及其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接待费为6.66万元,年初预算数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7 %,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14.62%。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勤俭节约的原则。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5.77万元。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2.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8.98万元,新增公务车3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需要。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53.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本级及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为26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53.73万元,平均每辆2.5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3次,接待53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91万元,比2017年增加518.05万元,增长208.16%,原因是搬迁到临桂新区办公的单位增多,办公大楼水电费也增多。公车改革后,各单位公务车划拨至我单位统一管理,我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3.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5.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年末数为26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99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5辆,其他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095.3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机关聘请保安、临时工工作经费”、“机关水电、邮电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5.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工作已按规定完成,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在有效管理财政资金的同时,也节约了资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聘请保安、临时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48.50万元,执行数为214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后勤服务保障需要与服务保障人员缺少的问题。随着东辅楼和会议场馆的投入使用,对会务保障、安全保卫、保洁等工作人员需求量增加,目前人员不足以满足保障工作的需要。二是日益提高的生活成本与现行工资标准严重失衡。对技术性要求高的岗位,如厨师、高压电工、安保监控等工种,目前的薪酬不能留住人才,会务、餐饮服务等岗位薪酬不能很好地吸引年轻人加入,造成标准层次无法提高。三是合同权益纠纷的问题。我局现有合同工已有20%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大部分是厨师、水电工等专业性强岗位,但也有一些因二次以上签订合同造成无固定期限的事实,对其中有些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需要进行辞退时易产生合同维权问题。四是加班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完成任务需要进行加班,按照《劳动法》应该支付加班费,实际拨付的聘用人员工作经费中加班费不足。建议增拨聘用人员加班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核算和监管,组织、管理、协调项目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做好项目论证和进度管理,项目执行实施尽可能与绩效目标、预算计划保持一致。二是对已完成大部分搬迁的老区办公区,合理调整岗位,把精干队员充实到急需警卫力量的重点岗位去。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四是继续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深入推进管办分离,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质量。(《机关聘请保安、临时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机关水电、邮电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6.84万元,实际执行数94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随着东辅楼、会议场馆及第二办公区的投入使用,机关水电、邮电费开支将有所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核算和监管,组织、管理、协调项目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做好项目论证和进度管理,项目执行实施尽可能与绩效目标、预算计划保持一致。二是继续做好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申报,细化量化产出和效果指标。三是财政给与资金支持。(《机关水电、邮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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