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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市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制定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保健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计2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2个,医疗单位12个,卫生单位7个,具体单位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
1 |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行政单位 |
|
2 |
桂林市人民医院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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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事业 |
|
4 |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叠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差额事业 |
|
5 |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事业 |
|
6 |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差额事业 |
|
7 |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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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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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桂林市口腔医院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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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桂林市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差额事业 |
|
11 |
桂林市皮肤病医院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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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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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桂林市中医医院 |
差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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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事业 |
|
15 |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
参公单位 |
|
16 |
桂林市中心血站 |
全额事业 |
|
17 |
中华医学会桂林市分会秘书处 |
全额事业 |
|
18 |
桂林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
全额事业 |
|
19 |
桂林市120指挥台 |
全额事业 |
|
20 |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
参公单位 |
|
21 |
桂林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全额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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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桂林市卫生消杀站 |
全额事业 |
桂林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为机构改革新纳入卫生健康系统的单位。由于决算系统还未将桂林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卫生健康系统,本决算公开不包含该单位数据,由该单位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27,90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7,904.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269,570.46万元增加58,333.98万元,增长21.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80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4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0.27万元。为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从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各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32,355.34万元增加6,447.61万元,增长19.93%。
2.事业收入271,304.06万元,是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活动所取得的医疗药品收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计划免疫、执业体检等业务活动取得的超预算收入部分等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225,159.56元增加46,144.5万元,增长20.49%,主要是原因是所属医院诊疗和住院人次增加。
3.其他收入17,797.44万元,主要是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包括非本级财政部门的财政拨款、从其他部门获得的拨款、医院非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门面出租收入等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11,598.38万元增加6,199.06万元,增长53.45%。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收入增加。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33.5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抵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47.66万元增加1285.93万元,增长870.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基数小,工资薪酬制度改革人员支出增加造成亏损,导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增加。
5.上年结转和结余2,525.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309.52万元增加2,216.24万元,增长716.02%。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结转本年资金增加。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31,863.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为313,921.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269,570.46万元增加62,293.33万元,增长23.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10.2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744.54万元增加2,265.67万元,增长129.87%。主要用于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和医疗机构对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04,473.1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256,753.2万元增加47,719.93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因医疗业务收入增长、诊疗人次增加相应成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委本级、公共卫生、医院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应急、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中医药、卫生行政执法和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等医疗卫生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以及医疗、公共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53.2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56.54万元减少3.29万元,下降5.82%。主要用于市派干部结对帮扶以及扶贫方面的支出,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是按贫困户实际产业发展情况给予补助,没有产业的不予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623.9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4,618.77万元减少994.86万元,下降21.54%,主要用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支出(类)1,761.3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82.58万元增加1578.8万元,增长864.72%。主要是用于智障儿童复筛及康复治疗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
6.结余分配8,380.5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4,244.7增加4,135.86万元,增长97.44%。主要是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及其他基金。
7.年末结转与结余9,561.34万元。主要是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以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等原因,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1,960.6万元增加7,600.74万元,增长387.67%,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付项目资金增加,特别是年底下达以及提前下达2019年的资金比较多,形成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21.3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30,191.82万元增加1,629.54万元,增长5.40%。其中:基本支出8,276.33万元,项目支出23,545.03万元。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677.2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821.36万元(主要调整的是当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和本级非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1,821.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46.21万元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50.3万元
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是市财政年度追加项目经费,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70万元减少19.7万元,下降28.14%,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系统高级人才引进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565.66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39.6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较2018年度决算数196.23万元增加42.29万元,增长21.55%。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307.24万元,支出决算为64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5%。较2018年度决算数1,066.21万元减少424.88万元,下降39.84%。主要用于所属基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转社保代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5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4%。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85.81万元,为2019年新增分类。
3.残疾人事业(款)30.24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30.76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较2018年度决算数6.26万元减少6.23万元,下降17.08%。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29,679.1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28,341.35增加1,337.81万元,增长4.72%。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1,604.19万元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9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8%。较2018年度决算数1,277.8万元增加18.64万元,增长1.46%。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7%。较2018年度决算数0.94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11.70%。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组织医学考试考务方面的支出。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是报考的人数减少,对应的支出相应减少。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60.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7%。较2018年度决算数260.18万元增加46.74万元,增长17.96%。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及全额拨款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公立医院(款)3,863.18万元
(1)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947.1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08%。较2018年度决算数3,597.82万元减少1,077.76万元,下降29.9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非部门预算安排医改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及追加转移支付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等等。主要用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综合医院的离休人员经费、医疗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立医院改革等支出。
(2) 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568.15万元,支出决算为89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6%。较2018年度决算数626.99万元增加272.16万元,增长43.4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多。主要用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中医(民族)医院的离休人员经费、医疗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3)传染病医院(项)年初预算3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48%。较2018年度决算数33.56万元增加81.83万元,增长243.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当年追加离休干部护理费以及非部门预算传染病医院改革药品零差补偿等。主要用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传染病医院的离休人员经费、从事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工作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定额补助,传染病预防控制,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补偿等支出。
(4)其他专科医院(项)年初预算78.18万元,支出决算为6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9%。较2018年度决算数44.64万元增加15.94万元,增长35.71%。主要用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口腔等其他专科医院的离休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5)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578.51减少1,310.51万元,下降83.02%。主要用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其他公立医院的离休人员经费支出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的支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184.81万元
(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6.71万元,支出决算为3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74%。较2018年度决算数204.56万元减少169.35万元,下降82.7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补助及象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用于支付慢病管理系统建设经费以及追加上级转移支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1,006.94万元减少857.34万元,下降85.14%。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分级诊疗及慢性病管理建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4.公共卫生(款)20,525.74万元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4,777.43万元,支出决算为9,88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01%。较2018年度决算数6,631.88万元增加3,258.09万元,增长49.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非部门预算(切块资金)安排市疾控中心检验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款以及疫苗接种超收造成直接成本增加等。主要用于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房屋建设、疫苗购置等专项支出。
(2)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907.65万元,支出决算为96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5%。较2018年度决算数938.13万元增加28.05万元,增长2.99%。主要用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3)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86.9万元,支出决算为5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较2018年度决算数265.41万元减少208.73万元,下降78.6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核减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全市应急救治机构(急救中心、急救分站、120指挥台等)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项支出。
(4) 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3,2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9%。较2018年度决算数3,836.51万元减少442.81万元,下降11.54%。主要用于全市采供血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试剂耗材及采供血业务等专项支出。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2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90%。较2018年度决算数259.82万元增加1,166.4万元,增长448.9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多。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单位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6)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707.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5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97%。较2018年度决算数3,962.79万元减少310.42万元,下降7.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多。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单位全市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2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8%。较2018年度决算数24.85万元减少7.17万元,下降28.85%。主要用于委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应急能力建设与卫生应急队伍维持支出。
(8)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30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6%。较2018年度决算数261.01万元增加861.94万元,增长330.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非部门预算追加院前急救设备购置经费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主要用于委本级及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和全市的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5.中医药(款)387.49万元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2.68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8.58%。较2018年度决算数978.26万元减少590.77万元,下降60.3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市本级追加非部门预算中医药发展资金等。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单位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6.计划生育事务(款)630.05万元
(1)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74.7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较2018年度决算数92.62万元减少19.26万元,下降20.7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委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482.45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较2018年度决算数566.71万元减少67.18万元,下降11.8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2.66万元,支出决算为5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较2018年度决算数94.32万元减少37.16万元,下降39.4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降幅比较大的原因是年中转移支付减少。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794.05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3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较2018年度决算数121.8万元增加10.78万元,增长8.85%。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17.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较2018年度决算数205.98万元减少0.52万元,下降00.25%。主要用于委机关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9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较2018年度决算数266.35万元增加25.13万元,增长9.43%。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补助支出。
(4)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14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较2018年度决算数208.64万元减少44.11万元,下降21.14%。主要用于全市其他医疗保障医药费等支出。
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1,689.64万元
(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1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0%。较2018年度决算数994.29万元增加695.35万元,增长69.9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专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53.2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56.54万元减少3.29万元,下降5.82%。
1.扶贫支出(款)53.25万元
(1)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9.10万元,为2019年度新增项。
(2)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较2018年度决算数56.54万元减少32.39万元,下降57.29%。主要用于卫健系统精准扶贫市级干部扶贫结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442.7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410.15万元增加32.59万元,增长7.95%。
1.住房改革支出(款)442.74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1.98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较2018年度决算数410.15万元增加32.59万元,增长7.94%。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6.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6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21.85万元的99.05%。较2018年度决算数6,072.15万元增加90.39万元,增长1.49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51.39万元的106.48%。主要是新执行相关政策,2019年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机关参公单位移动通讯费、伙食补助费、物业补助费等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803.28万元增加103.25万元,增长12.85%。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26.43万元的74.21%。主要是退休人数减少导致支出减少,较2018年度决算数1,623.92万元减少416.9万元,下降25.67%。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761.3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83.48万元增加1,577.9万元,增长859.9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61.38万元。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38万元。主要是当年度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智障儿童复筛及治疗康复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38万元。都是当年度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安排的资金。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601.74万元
(1)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601.74万元。主要是用于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建设。
2.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59.65万元
(1)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59.65万元,主要是智障儿童复筛及治疗康复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组团出国(境),无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8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所属全额拨款单位开支财政拨款(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公务用车(含疫苗接送、采供血业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83万元,平均每辆1.8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6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9批802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2019年部门预算对比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6.44万元,与2019年初部门预算69.04万元相比,减少32.6万元,下降4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4.12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新增车辆配置,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8.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和标准,控制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与2018年决算数对比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6.44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34.28万元相比增加2.16万元,增长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28.6万元增加1.23万元,增长4.3%,主要是车辆使用时间增加,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5.68万元增加0.93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定额接待费用增加。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和标准,控制接待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0万元,比2018年390.92万元增加75.58万元,增长19.3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47.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9辆,较2018年度决算数95减少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7辆、其他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计划免疫、采供血和医院医疗业务车(救护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5台(套),主要是医院专用诊疗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对纳入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市卫生健康委本级、市疾控中心等单位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45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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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支出名称 |
自评分 |
评价 方式 |
项目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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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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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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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450.30 |
8,450.30 |
||||||
|
1 |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 |
95 |
重点 |
1,582.50 |
1,582.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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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检验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
96 |
重点 |
4,500.00 |
4,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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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用材料费(疫苗) |
96 |
简易 |
2,335.80 |
2,335.80 |
||
|
4 |
桂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文明卫生村工作经费 |
96 |
简易 |
32.00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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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重点评价的2个项目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其他2个简易评价项目由市预算绩效管理局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4个项目自评分都在95分以上,财政再评价结果为2个优秀2个良好,其中: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项目和文明卫生村工作经费评价为优秀。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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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支出名称 |
自评得分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下一步改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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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 |
95 |
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病人负担,群众得到了实惠,但医院药品收入明显减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药品零差价补助,不能完全弥补药品加成收入。目前因财政资金紧张每年投入药品零差价补助经费力度不够。 |
财政应加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减轻医院负担,让医院得到更好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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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疾控中心检验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
96 |
1.项目单位制定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均未注明执行日期; |
1.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完善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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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用材料费(疫苗) |
96 |
1、未制定疫苗报损相关制度;未体现近效期疫苗管理措施。2、项目管理手段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明显。3、没有相应的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和检查措施或手段。 |
1、项目管理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疫苗接种后的主动跟踪机制。2、建议对疫苗集采入围供应商进行优质服务的二次遴选。3、制定相应监督检查制度和检查措施或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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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明卫生村工作经费 |
99.5 |
文明卫生村工作经费投入主要用于改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提高民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民生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难以用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来衡量投入的产出效益。 |
文明卫生村工作是民生项目,应列入经常性工作予以保障,保证每年经费合理增长。 |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