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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已登记成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及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工作。
9、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有关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桂林市行政区划图。
③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后,市民政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民政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桂林市民政局(本级)
2、桂林市救助管理站
3、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4、桂林市社会福利院
5、桂林市殡葬管理处
6、桂林市殡仪馆
7、桂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4,845.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180.3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312.57万元,下降4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617.2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0,538.85万元,下降52.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2.事业收入4,495.7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福利医院开展医救业务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59.84 万元,增长11.39 %,主要原因是福利医院经营良好收益增长。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67.3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33.55万元,下降94.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9.6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9.69万元,增长119.69%,主要原因是福利医院为业务需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1,545.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999.82万元,下降76.39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4,845.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781.2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180.37万元,下降43.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开支。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老龄办指标划转到我局的定额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392.2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741.27万元,下降45.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3.卫生健康支出(类)870.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47.22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4.农林水支出(类)52.29万元:主要用于市排干部结对帮扶资金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71万元,下降21.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5.住房保障支出(类)551.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7.42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6.其他支出(类)1,910.54万元:主要用于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具体包括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94.35万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减少。
7.结余分配1.2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64.97万元,下降99.79%,主要原因是福利医院结余分配减少。
8.年末结转和结余1,063.3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447.37万元,下降87.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5.9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015.73万元,下降51.32%。其中:基本支出7,646.26万元,项目支出9,439.68万元。
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54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开支,为机构改革老龄办指标划转到我局的定额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48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 民政管理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622.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主要用于民政局行政运行相关费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08.2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32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预算,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70周年基层走访慰问活动经费。
(3)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0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9.59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主要用于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3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2.33万元,支出决算为8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7%。主要的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7.2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0%。主要是因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开展村名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工作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4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7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7%。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1,316.7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49.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0.7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7.9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37.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9.5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86.91万元,支出决算为88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8.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 企业改革补助(款)企业关闭破产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7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5%。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反映财政用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所需资金缺口的补助。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5.94万元,支出决算为85.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5. 退役安置(款)年初预算为958.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84.45万元,支出决算为88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781.7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43.67万元,支出决算为84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3%。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6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0.79万元,支出决算为4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69%。主要用于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3)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73.1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为机构改革该指标已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以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6. 社会福利(款)年初预算为9776.9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778.19万元,支出决算为9,77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务的支出。
(1)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8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2万元,是因为年中上级下达了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12.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62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11%,是因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殡葬(项)年初预算为706.5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27.31万元,支出决算为72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殡仪事业单位的支出。
(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8945.7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2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8,23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主要用于福利医院、福利院的事业支出。
(5)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对特殊岗位的慰问支出。
7.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9.7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01万元,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0%。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
8. 临时救助(款)年初预算为360.3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3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10%。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是因为年中中央下达临时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0.3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630.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7%,是因为年中中央下达及市本级追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9. 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8.4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主要用于残疾人员生活费。
10.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年初预算为616.2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9.9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2%,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部分指标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用于慰问部队及优抚对象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是因为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湘江战役红军遗骸收敛保护工作经费。
(2)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616.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部分指标划转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用于慰问部队及优抚对象的支出。
1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3.04万元,支出决算为86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社保缴费及福利医院医疗方面支出。
1.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8.1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主要的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福利医院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支出。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为863.0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70.43万元,支出决算为77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减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2.6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3.93万元,支出决算为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9.6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41.96万元,支出决算为34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20.7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44.55万元,支出决算为34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8%。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7.56万元,支出决算为67.56万元。主要的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福利医院专项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专项扶贫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帮扶贫困村扶贫开发支出。
1.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2.8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0万元。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专项扶贫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帮扶贫困村扶贫开发支出。
2.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0%。主要原因是帮扶结对使用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市排干部结对帮扶资金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9.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因为人员变动上缴的住房公积金减少。主要用于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6.2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49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55%。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标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4.87%。主要是因为根据实际情况对部门运行相关经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1%。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的行政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10.5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94.35万元,下降23.73%。其中:基本支出10.25万元,项目支出1,900.29万元。
桂林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54万元,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及上级年中下达的资金。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54万元,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及上级年中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54万元,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及上级年中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支出。
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 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5.79万元,支出决算2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0%,同比减少28.38万元,下降56.2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减少6.07万元,下降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27.30万元,支出决算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3%,同比减少21.19万元,下降51.18%;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8.49万元,支出决算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37.17%;
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采取措施,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桂林市民政局机关、6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桂林市民政局机关、6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21万元,平均每辆1.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次,人次20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45万元,降低17.83%。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减少,比2018年减少175.13万元,降低41.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8个二层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8.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一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6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82%。
共组织对社区服务站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社区服务站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委托“桂林励志绩效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老年人需求不能完全满足。主要原因在于项目资金仅用于8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其他年龄层次的老人也很需要列入服务范围;2.服务层次不够深入和细致。原因:由于资金不足,项目设置服务内容和时长还不足,老年人希望有更多更好的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1.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范围普惠更多人群;2.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不断改进服务方案,提高老年人满意度。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招投标、审计时间长,手续多,影响项目进展;二是项目建设为改扩建工程,改造内容、需求不一样,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履行监督、指导上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三是个别城区因项目建设变更等原因,未能在年内完成任务并投入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协调,规划项目各阶段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整体推进。二是严格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采购等各环节的标准,建立项目改造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建设达到各项验收标准。三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每月通报、分析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年度内完成项目任务。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整体较好,但存在个别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差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了解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在次年的工作中进行调整改进,更好地为职工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机关(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 民间组织管理(项):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
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 以及开展优抚安置、 救灾减灾、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婚姻登记、 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民政系统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的设备更新支出。
(4)退役安置(款):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3.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5)社会福利(款):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桂林市民政局
2020年7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