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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7-31 16:40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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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红十字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向社会宣传和多渠道筹集资金及物资进行人道救助;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建设工作,完善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资料库建设;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预防艾滋病;促进人体器官捐献等主要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红十字会是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从事人道救助的社会团体。现由政府一名副市长任会长,政府办、宣传部、外事办、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等处级领导任常务理事、副会长。市红十字会设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内设二部一室,即赈济救护部、组宣青少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88.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5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09万元,下降10.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8.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09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资金、部分项目资金未拨付。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

4.其他收入0.0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88.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8.5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09万元,下降10.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经费及红十字工作支出。

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09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资金、部分项目资金未拨付。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0.59万元,同比减少20.77万元,下降10.85%,主要用于桂林市红十字会本级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80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9%,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7.16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4.2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结余分配0.0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5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1.09万元,下降10.06%其中:基本支出123.71万元,项目支出64.84万元。

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8%主要用于人员基本经费及红十字工作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8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59.17%(基本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5万元,该项为今年新增(基本支出);

3.残疾人就业和扶贫0.78万元,与去年持平(基本支出);

4.行政运行89.62万元,同比减少17.71万元,下降16.50%(基本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06万元,同比增加17.43万元,增长88.79%(项目支出);

6.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7.00万元,同比减少33.23万元,下降55.17%(项目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5.71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2.73%(基本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5.09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3.04%(基本支出);

9.住房公积金7.16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4.28%(基本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2%。主要原因:工资、年终绩效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7%。主要原因:压减预算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公补医疗科目调整。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0.59万元,同比减少20.77万元,下降10.85%,主要用于桂林市红十字会本级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80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9%,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7.16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4.2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与预算持平;上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5万元,年初预算数2.05万元,与预算持平;上年度决算数2.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红十字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桂林市红十字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5万元,平均每辆2.0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年初预算数0.14万元,比预算增加0.24;上年度决算数0.20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接待任务增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3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经费,比2018年减少1.89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红十字人道主义救灾、救护、救助等紧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我单位申报的“红十字会议”绩效项目预算经费,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因此2019年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评价工作。

2019年桂林市红十字会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桂林市预算绩效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分为89.8分,评定等级确定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