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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7-31 15:56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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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统筹研究地方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全市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市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二)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发展壮大金融业。

(三)牵头加强对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桂林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四)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

(五)配合自治区金融监管机构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等进行监管。

(六)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七)统筹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等,协调县(市、区)开展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一至表八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市金融办为2019年3月新设立的行政单位。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9.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09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9.0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9.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9.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3万元,项目支出17.10万元。

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53万元,支出决算为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0.53万元,支出决算为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2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