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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7-31 15:49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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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行为。

(四)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相关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关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等工作。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十二)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事件)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药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七)指导县(市、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

(二十二)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调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桂林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产品监督抽验和案件查处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的具体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药品检验工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下达的抽检、监督抽检、强制性抽检任务及其它工作事项。指导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 业务技术工作等。负责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负责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

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设一科七室,分别为:业务技术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中药室、生测室、化学室、质量控制办公室、食品室。

桂林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检定测试、校准。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测试校准。计量科学研究。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及相关服务。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委托检验及人员培训。

桂林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承担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食品生产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评审查验的事务性工作。

桂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控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和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监测和舆情监测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编码

单位名称

144001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4003

桂林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144004

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4005

桂林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144006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144007

桂林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144008

桂林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控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5613.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97.92万元, 本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为编制决算报表的第一年,无法与上年决算情况做对比。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505.4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1342.68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49.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市商务局转来打私经费,市卫计委转来防艾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715.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5613.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547.42 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621.73 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56.97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826.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58.9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583.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75.6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结余分配36.3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1029.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5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2.22万元,项目支出3749.98万元。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670.19万元,支出决算为992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年中有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具体如下:

  1.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4468.32万元,支出决算为437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81%,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人员调出和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534.06万元,支出决算为50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82%,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双生分局维修工程经费结转到下年使用。

  3. 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完成年初预算100%。

  4.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年初预算为85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6%。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年中追加经费。

  5. 市场监管执法年初预算为36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信息化建设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年初预算为20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预决算差异是由于项目未完成结转至下年。

  9. 标准化管理年初预算为365.01万元,支出决算为36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药品事务年初预算为12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预决算差异是由于追减预算。

  11. 医疗器械事务年初预算为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3%,预决算差异是由于追减预算。

  12. 化妆品事务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9%,预决算差异是由于追减预算。

  13. 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2349.5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6%,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开支相应减少。

  14.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年初预算344.53万元,支出决算6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46%,预决算差异是由于收到自治区补助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0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2%,预决算差异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和养老保险基数调高。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44.85万元,决算支出为34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0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5%,预决算差异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930.58为万元,支出决算为97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养老保险基数调高。

    4、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年初预算为24.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4.50万元,支出决算82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预决算差异是由于社保基数调高。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人员社保基数调高。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5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

    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356.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人员社保基数调高。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58.9万元,支出决算为5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生产发展年初预算为26.9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89.5万元,支出决算58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存在人员调出和退休。

    1、住房公积金初预算为589.5万元,支出决算58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存在人员调出和退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2.2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729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人员调出和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4%。预决算差异是由于人员调出和退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预决算差异是由于退休人员增加和抚恤金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98.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3万元。

    我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作比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8%,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98.09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98.09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98.09万元,平均每辆1.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4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81次,人次10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次。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7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82.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2万元,降低0.7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6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0.1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执法车、业务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3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6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1 %。共组织对“消费者维权”、“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监督抽验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从评价情况来看,(1)消费者维权经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万元,实际开支13万,支出进度100%。我局紧密联系市场监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深入发展的举措,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积极推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2)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2.77万元,实际开支131.04万,支出进度99%。2019年该项目组人员主要完成了一是发放2018年评选出的2017年度获奖企业的奖金;二是完成了《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修改工作。(3)监督抽验经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20.15万元,实际开支220.15万,支出进度100%。主要工作有药品抽样:全年市抽任务数180批,接收样品188批,全部完成检验,检验完成率104.44%,检出不合格样品19批,不合格率为10.10%;其他监督抽检样品6批,现已全部检验完毕。食品抽样:全年市抽任务1300批,接收样品1300批,全部完成检验,检验完成率100%,检出不合格样品15批,不合格率为1.15%;接收重大活动保障、应急检验等监督抽检样品63批,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保健食品抽样:接收市县级监督抽验样品2批,已全部完成检验,均为不合格产品。化妆品抽样:接收市县级监督抽验样品2批,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消费者维权” 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发现的问题有原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申报评审工作,并对2017年度获奖企业发放奖励金。后因修改《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暂停2018年度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费预算也及时核减,但财政绩效申报表未能及时重新修改申报送至市绩效局。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强与绩效局的沟通协调。“监督抽验经费” 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监督抽检结果表明我市食品安全程度较高(抽检食品合格率97.7%)。但是仍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二是保化虽然合格率为100%,但这并不代表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良好。这是由于在抽样时很多品种因抽样量不够或标准难以索取等多种原因未进行抽样,对宣称具有保健功能但未取得国家产品批件的保健食品无法进行抽样。三是药品由于所抽样本量较少,显示数据不能完全代表我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情况。但从上表可表明中药材不合格率较高,提示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及使用环节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应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掌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纠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和不当行为;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2019年消费者维权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佐证材料

备注

投入指标

20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消费者维权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消费者维权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

过程指标

40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3分,专项核算得7分,否则0分。

5

1.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财务报销规定                    2.消费者维权项目收支明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1.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局财务报销规定                     2.支出凭证举例

过程指标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1.桂林市工商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项目无结余资金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4分)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桂林市工商局三定方案、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该项目不需要招标、政府采购、验收)

产出指标

40

产出数量

4

全年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次以上

1、组织企业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有现场图得2分2、在社区板报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有图片得2分

4

1.315开放日现场图、宣传报道                  2.进校园、社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现场图

以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准

产出数量

2

发布消费警示、发布投诉情况分析

全年发布消费警示4篇以上,每月发布投诉情况分析

完成得2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2

1.12315中心消费提示统计2.市消协消费警示

产出数量

2

开展消费维权推进会

每年召开一次消费维权推进会

年内召开一次消费维权推进会,得2分。

2

1.市消协召开消费维权推进会现场图              2.召开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现场会现场图

产出数量

3

315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

315期间开展1次以上

1、制定“315”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得1分。2、315主题宣传活动有现场图、宣传资料、工作总结得1分。3、投诉处理台账记录完整得1分

3

1.315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2.315活动现场图、宣传资料、工作总结3.投诉台账

产出数量

3

编制《消费指南》

完成编制

完成编制工作得3分

3

消费指南图片

产出质量

4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消费投诉处理及时,无积压

1、在法定时限内。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率达到100%得1分.2、每月定时统计12315数据,填写报表得1分3、建立消费者举报工作制度得1分。4、规范录入信息数据得1分。

4

1.2019年投诉举报反馈情况统计表              2.2019年每月12315数据报表                    3.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制度4.投诉举报单信息录入表

产出时效

2

完成项目的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2

消费者维权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

产出成本

2

在预算内完成消费者维权工作

13万元

全年控制在13万元内完成工作,得2分,超过预算不得分。

2

消费者维权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3

监督本辖区内流通商品和服务责任人,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做好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

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得3分

3

1.2019年消费维权数据分析2.2019年投诉挽回经济损失统计                  3.抽检结果公示                    4.整治行动报道

社会效益

3

履行职责,通过各种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无推诿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年内无推诿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没有造成重大事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2

采取电话回访的形式向服务对象、群众就工作实施效果满意度进行调查

向50个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

满意度在90%以上得12分。

12

2019年消费投诉回访情况表

合计

100

100

100

2019年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有关经费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佐证材料

备注

投入指标

20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辅助明细账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辅助明细账

过程指标

40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3分,专项核算得7分,否则0分。

5

辅助明细账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辅助明细账

过程指标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辅助明细账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4分)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1.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暂停2018年度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申报的通知》(市标奖〔2019〕1号)文件;2.修订《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相关材料;3.辅助明细账。

产出指标

40

数量指标

10

组织开展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评审。

6

对至少6项标准项目开展评审工作得10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以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准

质量指标

8

对被评审标准开展质量效益提升情况调查。

标准的实施提高了相关单位的质量效益。

有相关单位质量效益提升证明得8分,每少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

8

时效指标

3

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展工作

1至4月,向社会发出通知;5至11月,标准的初选、复选、评审;11至12月,结果公示。

(1)4月底前,向社会通知重要技术标准奖励事项;(2)11月底前,完成标准的初选、复选、评审;(3)12月,完成结果公示。全部完成得3分,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成本指标

5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77.49万元,其中印刷费2.11万元,差旅费5.38万元,奖金170万元。

除对企业的奖励金外,其他支出全年支出进度达95%以上。

除对企业的奖励金外,其他支出全年支出进度达95%以上得5分,支出进度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4

组织开展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工作。

组织开展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工作,评选出奖励标准项目。

完成标准的初选、评审。(4分)

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50份以上

90%以上

满意度在90%以上得10分,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100

100

2019年监督抽验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佐证材料

备注

投入指标

25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2019年财政拨款额度通知书

预算支出进度

20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

2019年经费明细帐

过程指标

45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10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3分,专项核算得7分,否则0分。

10

单位相关制度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8

预算批复文件及2019年经费明细帐

过程指标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10

单位相关制度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预算批复文件及2019年经费明细帐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2019年绩效相关材料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4分)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单位相关制度

产出指标

30

数量指标

完成抽验任务   

8

抽验完成1695批次

8

实际市抽任务数为1492批
  全部完成(工作总结及报告书)

以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准

质量指标

主动发现风险,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利用

8

主动发现风险,注重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结果利用

8

报告书

时效指标

检测餐饮食品1430批次、药品160批、保健45批、化妆60批

5

2019年12月31号完成

5

工作总结及报告书

成本指标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

5

年度批复的预算金额

5

辅助明细账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6

强化监管、及对发现、纠正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和不当行为;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6

报告书及满意度调查表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发放调查问卷,抽查服务对象100份以上

7

满意度调查表(发放100份
  实际回收58份)

合计

100

100

9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5)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6)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7)价格监督检查(项):反映价格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9)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0)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 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