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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水利局是桂林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桂林市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防治水旱灾害,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及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在内16个预算单位(详见列表),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由于桂林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桂林市农田水利管理站、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桂林市水土保持站4个局直属参公单位没有财务独立核算,经费并入局帐户统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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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桂林市水利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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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林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3 |
桂林市农田水利管理站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4 |
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5 |
桂林市水土保持站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6 |
桂林市水政监察支队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7 |
桂林市农田灌溉试验中心站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8 |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9 |
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10 |
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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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12 |
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站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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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桂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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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
15 |
桂林市小溶江水库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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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桂林市思安江水库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236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972.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92.61万元,增加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912.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9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34.7万元,增长9.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政府基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2.5万元。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47.8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门面租金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54.59万元,下降7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所有门面收入已全部上缴财政。
上年结转和结余39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42.29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236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252.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95.07万元,增加12.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1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49.26万元,增长289.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17 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9.88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缴费基数增加的原因所致。
4.城乡社区支出397.5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81.76万元,增长2425.4%。
5.农林水支出95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9.93万元,项目支出4315.6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08.11万元,下降1.1%。主要是因为本年项目支出稍有下降。
6.住房保障支出427.18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8.1%。主要是由于公积金调标影响。
年末结转和结余112.4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59.17万元,下降34.4%。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24.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16.32万元,增长12.15%。其中:基本支出6936.58万元,项目支出4288.32万元。
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76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年初预算为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17.79 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31.65万元,支出决算为60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 %。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6581.89万元,支出决算为888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2 %。主要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数比预算数有较大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61.13万元,支出决算为42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6971.14万元,实际支出6936.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7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8%。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97.5万元,均属于项目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81.76 万元,增长25.3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397.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81.76万元,增长2425.4%。
2.林水支出500万元主要为长塘水库前期费用。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28.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水利局“三公”经费支出15.92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减少19.0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较上年相比没有因公出国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因公出国预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实际支出为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2)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实际支出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为11.9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4.1万元,增加52%。本年我局公车用车保有量为4辆。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下属水库管理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3)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2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97万元,较预算减少1.2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9%。本年实际接待471人(65批次)。比上年多接待38人(2批)。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水利部门实有人数442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399人(含参公事业人员160人),离休人员3人。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38万元,比2018年减少16.07万元,下降3.9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2.5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895.96万元,下降45.2%。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55万元,工程项目采购支出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共有公务车4辆,办公用房面积43822.74平方米,价值1229.1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绩效考核项目为市区渠段卫生清洁服务项目,自评平均分数95.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由于本项目渠段有20.06km,渠线较长,且临近居民区,每日人员活动频繁且活动时间长,生活垃圾量很大,上游及附近有的居民有时不爱护环境,经常随手乱扔垃圾,即使每天对服务范围内的水域整体打扫2次以上,巡回保洁清理6次以上,仍无法确保管理范围内时时保持清洁。建议以后能持续足额投入资金,加强宣传力度,我站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严格管理,保证市区沿渠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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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狮潭灌区市区渠段卫生清洁服务项目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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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评分细则 |
自评分 |
佐证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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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指标 |
25 |
资金到位率 |
5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资金到位率达100% |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预算支出进度 |
20 |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
|
过程指标 |
45 |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
10 |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3分,专项核算得7分,否则0分。 |
10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
10 |
||||
|
过程指标 |
资金管理有效性 |
5 |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 |
5 |
|||
|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
5 |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
5 |
||||
|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
5 |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项目管理 |
10 |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4分)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
10 |
||||
|
产出指标 |
30 |
数量指标 |
4 |
桂林支渠经市区2+300~22+360段渠道 |
完成全长20.06km渠道保洁任务 |
每少完成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
质量指标 |
4 |
每天进行清理并保持清洁,做到水面和水底无杂物,渠道内坡、渠顶范围无灌木杂草,清理的垃圾不得留在服务区范围内 |
每天对服务范围内的水域整体打扫2次以上,巡回保洁清理6次以上 |
每发现1处渠内有杂物、灌木等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2 |
||||
|
时效指标 |
4 |
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完成 |
按合约要求完成年度计划 |
按合约要求完成计划完成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
成本指标 |
4 |
按年度预算执行 |
不超过65.90万元 |
不超过65.90万元得5分,超过得0分。 |
4 |
||||
|
社会效益指标 |
4 |
促进沿渠两岸社会和谐,提高两岸居民生活质量 |
不断促进沿渠两岸社会和谐,显著提高两岸居民生活质量 |
沿渠两岸社会和谐,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
生态效益指标 |
4 |
沿渠两岸生态逐渐改善 |
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
沿渠两岸生态环境得到逐渐改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4 |
继续分年度投入保洁资金 |
持续足额投入资金 |
持续足额投入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2 |
服务满意度调查100份以上 |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所反应的满意程度达90%以上 |
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不少于100份,满意度达90%以上得2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
合计 |
100 |
100 |
95.5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水利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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