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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决算

2020-07-31 16:16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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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综合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拟订全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综合规划以及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重要政策和制度。

2、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管理列入市委双重管理干部范围的区直驻桂林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负责全市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3、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实施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4、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市重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教材课程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全市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县(市、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和国有企业党委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6、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协调落实市党政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专家制度,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励、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8、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2、桂林市党员教育中心(桂林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

3、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106.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67.9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08.16万元,增长56.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67.1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47.37万元,增长30.04%

2、其他收入0.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58.42%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38.6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61.9万元,增长1383.94%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106.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69.42万元, 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37.18万元,增长29.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74.9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15.2万元,增长65.66%,主要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工资、津补贴以及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各个项目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7.2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13.79%,主要用于社保类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101.4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13万元,增长17.54%,主要用于医保类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17.79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扶贫工作。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96.6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2.26万元,增长19.35%

住房保障支出(类)79.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13.63%,主要用于公积金方面支出。

其他支出(类)2.2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3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137.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7万元,基本持平。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7.1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15.94万元,增长80.54%。其中:基本支出1385.49万元,项目支出3581.69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04.29万元,支出决算496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49.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6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7%主要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工资、津补贴以及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各个项目工作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15.2万元,增长65.66%,主要用于社保类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2%主要用于社保类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4.99万元,增长113.79%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7.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2%主要用于医保类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13万元,增长17.54%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3%主要用于扶贫工作,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96.67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2.26万元,增长19.35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2.59万元,支出决算为7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1%主要用于公积金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13.63%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3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5.75万元,下降2.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8.43万元,增长31.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9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46.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3次,人次371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7万元,比2018年增加78.43万元,增长52.94%。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干部后,各项定额公用经费增加;按照福利待遇相关规定,在职人员的社保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万元,均为采购货物支出,2019年按市委要求,抽调30余人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需更换大批电脑和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