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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为桂林市体育局二层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桂林市体育局的领导下,主要职责为承担桂林市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组织运动队代表桂林市参加广西年度锦标赛、区运会等重大赛事;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体校、自治区专业队和各大(专)院校等上级单位输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等。
二、单位机构构成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共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训练科、场地科、学生工作科。
第二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收入总计1243.41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589.23万元相比,减少345.82万元,下降21.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43.3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1589.12万元相比,减少345.82万元,下降21.7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财政压减经费及自治区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0.1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基本户存款利息。与2019年度决算数0.11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2020年度总支出1243.41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589.23万元相比,减少345.82万元,下降21.7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214.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训练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1419.18万元相比,减少205.02万元,下降14.4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财政压减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备战区运会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2.88万元,增加288%,主要原因是桂林市体育局追加备战区运会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0.55万元相比,增加0.26万元,增加47.2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
4.农林水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3.5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5.其他支出22.06万元:主要用于训练场馆维修、采购训练器材等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166万元相比,减少143.94万元,下降86.71%,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减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24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423.12万元相比,减少201.88万元,下降14.19%。其中:基本支出1075.52万元,项目支出145.72万元。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1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24万元, 支出决算为12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训练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追加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主要用于备战区运会训练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 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9%,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享受优惠政策50%,故产生预决算差异。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26.45万元,年初预算为72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82万元,年初预算为8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0%。支出减少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99万元,年初预算为2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
(四)资本性支出1.26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购置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2.06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66万元相比,减少143.94万元,下降86.7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6万元。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自治区转移支付追加2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
(一)其他支出22.06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增长原因是自治区追加转移支付资金。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3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14万元相比,增加0.09万元,增长64.2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比2019年增加一次,比年初预算0.81万元减少0.58万元,下降7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比上年决算数0.14万元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比2019年增加一次。据统计,2020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年度公用经费支出56.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9.13万元,降低37.0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比2019年增加0.67万元,增长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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