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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院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负责中西医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院前急救、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实习教学、中医类硕士培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规培生培养、中医民族医师承、中医药研究开发、中医养生产业开发、中医药治艾滋病、化妆品安全性监测等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桂林市中医医院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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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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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市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93,031.36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65,194.37万元相比,增加27,836.99万元,增长4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95.70万元,为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4,390.10万元相比,增加605.60万元,增长13.80%。
2、事业收入86,611.5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58,598.21万元相比,增加28,013.29万元,增长47.81%,主要是原因是医院诊疗和住院人次增加。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424.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2,206.06万元相比,减少781.91万元,下降35.45%,主要原因是医院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收入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2,824.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13.47万元相比,增加2,810.72万元,增长20866.52%,主要原因是因城北院区建设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等原因,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94,261.2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62,201.64万元相比,增加32,059.63万元,增长51.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4.74万元相比,增加6.47万元,增长43.9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8,981.82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61,784.09万元相比,增加17,197.73万元,增长27.84%,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因医疗业务收入增长、诊疗人次增加相应成本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99.1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402.80万元相比,减少3.63万元,下降0.91%,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其他支出5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资金支出。
5、债务还本支出14,854.0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4,854.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城北院区开工建设支出。
6、结余分配1,139.07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82.01万元相比,增加957.06万元,增长525.8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购建在建工程专项资金转入。
7、年末结转和结余455.2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2824.19万元相比,减少2368.99万元,下降83.89%,主要原因为城北院区开工建设后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10.62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1,579.39万元相比,增加5,931.23万元,增长375.54%。其中:基本支出98.74万元,项目支出7,411.88万元。
桂林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74万元,支出决算为7,5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剩余支出决算为项目支出是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0.13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3.26%。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9.8万元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10.13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3.26%,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7,495.8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569.26万元增加5,926.56万元,增长377.67%。
1、公立医院(款)331.44万元
(1)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31.4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577.94万元减少246.50万元,下降42.66%,主要用于医疗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2、公共卫生(款)108.45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66.6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37万元减少31万元,下降83.79%,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77.4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77.4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385万元减少362.5万元,下降94.16%,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3、中医药(款)6,497.43万元
(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623.0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73.82万元增加2,449.25万元,增长1409.08%,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其他中医药支出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874.3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3,874.3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中医药支出方面的专项支出。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558.5万元
(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8.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394万元增加164.5万元,增长41.76%,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支出。
(三)其他支出(类)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100%。
1、其他支出(款)5万元
(1)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资金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8.94万元,年初预算为8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万元,年初预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医院医疗业务车(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