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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桂林市房屋拆迁提供管理、保障并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宣传解释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桂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依法建立、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0一一年一月国务院发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经市编委批复(市编〔2011〕33号),同意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增挂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我办是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我办设6个内设机构,即人事秘书科、综合业务科、法规科、财务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根据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数23名,机关后勤人员2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现在职在编人数19名其中:科级13名、科员4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18名,合计37名。
依据市编〔2019〕28号关于印发《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根据桂林市机构改革实施精神,原墙改办、拆迁办、房改办整合重组为桂林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当副处级,内设十个科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18.19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97.39万元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5.2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18.1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397.31万元相比,增加20.86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死亡抚恤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无增减变化。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0.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利息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08万元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同。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418.1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97.39万元相比,增加20.78万元,增长5.2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2.78万元相比,减少2.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社会保障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支出功能分类进行了调整。由2020年度的一般公共服务类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以及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44.17万元相比,增加54.56万元,增长123.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30.31万元相比,增加6.49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类支出255.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295.77万元相比,减少40.45万元,下降13.68%,主要原因是:相比2020年2021年绩效奖金支出减少,同时调整了死亡抚恤金功能分类。
5.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3.5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驻村帮扶经费项目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与2020年度决算数20.86万元相比,增加5.06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无增减变化。
8.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本年度其他收入(利息)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产生的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1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97.31万元相比,增加20.86万元,增长5.25%。其中:基本支出414.35万元,项目支出3.82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1.22万元,支出决算为4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05万元,支出决算为9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初预算为1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补贴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1年春节前离退休干部慰问金标准提高,追加了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支出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1万元,为本年职工因病死亡追加的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5.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3%。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权益,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就业保障金。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依本年度缴费政策,减免了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3%。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主要用于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为追加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补贴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晋升,追加了公务移动通讯补贴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5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共34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共48.08万元;公用经费18.7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7.50万元,年初预算为3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将交通补助费和物业补贴归入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万元,年初预算为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将交通补助费和物业补贴归入了工资福利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08万元,年初预算为2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3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职工因病死亡追加了死亡抚恤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07万元,比年初预算1.24万元减少1.17万元,下降94.35%。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约了“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本单位未保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2%,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公务接待活动,产生了公务接待费。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79减少27.01万元,降低58.99%。主要原因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将机关运行经费中的交通补助费和物业补贴归入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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