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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13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18 16:4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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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房改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市开展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

3.负责单位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以及使用情况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4.负责住房补贴发放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5.负责全市已购公房上市的审批工作;

6.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7.完成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8.市清房办设在市房改办,市房改办负责清房办日常工作;

9.市棚改办设在市房改办,市房改办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房改办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567.40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453.07万元相比,增加114.33万元,增长25.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7.4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453.07万元相比,增加114.33万元,增长25.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支出80万元。

2、无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3.06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 23.06万元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资金未使用。

(二)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567.40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453.07万元相比,增加114.33万元,增长25.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支出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与2020年度决算数39.84万元相比,增加21.37万元,增长53.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高,增加幅度大;退休人员增加3人,退休春节慰问金增加,相应的离退休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与2020年度决算数28.96万元相比,增加3.99万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高较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相应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276.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71.14万元相比,增加5.03万元,增长1.86%,原因在于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9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及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与2020年度决算数113.13万元相比,增加81.14万元,增长71.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治区棚改奖励资金用于保障住房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5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编外聘用人员项目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23.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23.06万元相比,没有增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房改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4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453.07万元相比,增加84.33万元,增长18.62%。其中:基本支出365.45万元,项目支出171.95 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保障住房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50万元。

桂林市房改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4.79万元,支出决算为53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1.21万元,支出决算为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1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补贴等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1年春节前离退休干部慰问金标准提高,追加了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支出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8%。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权益,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就业保障金。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依本年度缴费政策,减免了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5%。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主要用于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退休1人,相应的支出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2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为追加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补贴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人员晋升,追加了公务移动通讯补贴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为追加的预算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为自治区棚改奖励资金,用于保障住房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30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为自治区棚改奖励资金,用于保障住房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50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3、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52.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9%。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40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409.48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394.98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二)公用经费74.77万元;(三)资本性支出53.15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394.98 万元,年初预算为38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绩效奖金增加较多。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人员)14.50万元,年初预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8%,主要是医保缴费及春节慰问金增加。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74.77万元,年初预算为10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财政压缩办公费用开支及运转类开支,当年部分项目资金未拨付;疫情影响,差旅费减少。主要包括: 办公费4.2万元,邮电费3万元,维修(护)费7.86万元,差旅费15.58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3万元等。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房改办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 0万元相比,增加30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万元,增加保障住房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30万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用于保障住房系统管理软件开发费用3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房改办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5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0.15万元,比年初预算1.11万元减少0.96万元,下降86.49%。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了公务接待活动,产生了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本单位未保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45.46%,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公务接待活动,产生了公务接待费。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2.31万元,减少3.78万元,降低8.94%。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用开支及疫情影响,差旅费减少;比2020年的48.8万元,减少10.27万元,降低21.05%。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用开支及疫情影响,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3.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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