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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包括开发项目网签计划调配、报表统计以及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
2.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及楼盘表补录等相关工作;
3.负责市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变更及楼盘表补录等相关工作;
4.办理房地产项目物业落实检查、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对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批准;
5.负责房产测验成果审核收件、核发工作;
6.办理施工图变更核查意见;
7.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公开工作;
8.承办市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撤销备案工作(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现房销售合同备案、法院协执);
9.承办商品房合同逾期备案申请审核;
10.负责财政契税补贴收件、补贴发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4.8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5858.58万元相比,减少4743.75万元,下降80.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14.8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5858.58万元相比,减少4743.75万元,下降80.87%,主要原因是契税补贴发放金额减少。
2.房产中心无事业收入。
3.房产中心无经营收入。
4.房产中心无其他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114.8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5858.58万元相比,减少4743.75万元,下降80.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5.12万元:主要用于购房契税补贴的发放。与2020年度决算数5791.32万元相比,减少5696.2万元,下降98.36%,主要原因是:契税补贴发放数额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7.27万元相比,增加15.33万元,增长210.87%,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13.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5.55万元相比,增加8.06万元,增长145.23%,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970.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餐费补助、社保、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编外人员经费、契税补贴等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48.62万元相比,增加921.47万元,增长1895.25%,主要原因是:契税补贴发放。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5.81万元相比,增加7.59万元,增长130.6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依次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列述)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房产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0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5844.17万元相比,减少5577.1万元,下降95.43%。其中:基本支出143.30万元,项目支出123.77万元。
房产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契税补贴发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9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契税补贴发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9万元,支出决算为 1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
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97万元,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1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1%,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费、业务委托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4%,主要用于办公费。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29.93万元,支出决算为9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保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6%,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3.86万元,年初预算为14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44万元,年初预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8%。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房产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47.76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4.41万元相比,增加833.35万元,增长5782.12%。其中:项目支出847.76万元。
房产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契税补贴发放。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房产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房产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房产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房产中心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产中心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