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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军队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实行管理与服务,为他们提供修养的住所及房屋管理与维护;按有关政策和有关文件及规定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文件阅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达及其他方面的政治待遇方面的落实;为他们提供生活、医疗保健方面、工资及福利待遇方面、文体娱乐方面等生活待遇的服务与管理,使他们享受和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住、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六项生活标准而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五里亭军休所隶属于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层单位,单位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空明东路10号。
第二部分: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空表,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空表,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979.71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2362.36万元相比,减少382.65万元,下降16.2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58.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1689.38万元相比,增加69.28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36.72万元,为主管局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36.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拨军休人员年增资。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保持不变。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保持不变。
5、其他收入10.2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 。与2020年度决算数137.83万元相比,减少127.63万元,下降92.60%,主要原因是:军休人员年资增计入上级补助收入。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6.92万元,为事业结余以及营业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56.92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填写错误。
7、上年结转和结余117.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535.15万元相比,减少417.95万元,下降78.1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缴财政结余资金268万元。
(二)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862.51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1977.16万元相比,减少114.65万元,下降5.8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918.79万元相比,增减少127.39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军休干部庭院维修工程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58.7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45.73万元相比,增加13.06万元,增长28.56%,主要原因是:新接收军休干部人数增多,缴纳公补医疗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12.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0.64万元相比,增加1.68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缴纳公积金支出增加。
4、结余分配56.9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 0万元相比,增加56.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填写错误。
5、年末结转和结余60.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385.2万元相比,减少324.92万元,下降84.3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缴财政结余资金268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8.66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756.86万元相比,增加1.8万元,增长0.1%。其中:基本支出191.58万元,项目支出1567.09万元。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6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8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助、春节慰问发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3万元,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42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有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军休人员离退休费、活动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6.84万元,支出决算为7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51%,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有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军休人员宅院维护修缮、维持军休机构日常运转的各项人员及办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有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出。主要用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军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5%,预决算差异原因为:税收优惠。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缴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1%,预决算差异原因为: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发放、日常办公等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军休干部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与预算差异。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3.0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9.44万元,年初预算为15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职工工资、绩效等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01万元,年初预算为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万元,年初预算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退休职工公补医疗实际缴费与预算差异。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保持不变。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保持不变。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14万元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4.04%,比年初预算2.1万元减少0.8万元,下降38.1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5 %,比上年决算数1万元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燃油费支出减少 。桂林市五里亭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51万元,平均每辆0.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保养、运行燃油费用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526.67%,比上年决算数0.14万元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多次接待区厅考察调研等。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降低5.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支出减少,比2020年增加减少2.82万元,降低10.9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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