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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7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10 16:1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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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绿化工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绿化工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职责是发展绿化事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负责市区的路树、街道绿地游园管护,抢救砍伐危险树及大树移植,全市树木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救治,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的管理,“园林绿化110”抢险救灾,植树造林筹备保障,城区绿化巡查巡检,树木修剪的培训、指导、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是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二层正科级差额事业单位,成立于1979年,设置科室有办公室、人教科、党务科、财务科、养护科、生产经营科、项目管理科、车队。

现有编制人数78个,实有人数43人(其中聘用人员控制数4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老人老办法2人、新人新办法2人),退休人员123人。技术岗位27人,其中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3人;管理岗位2人;工勤岗位14人,其中高级工10人、中级工4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绿化工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773.0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1782.20万元相比,减少9.11万元,下降0.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7.7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275.12万元相比,减少27.38万元,下降9.95%,主要原因是减少南洲桥闸道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款。

2.事业收入278.9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移植工程、绿化补植、修枝等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321.28万元相比,减少42.30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经济冲击,业务量减少。

3.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同比持平。

4.其他收入1246.3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道路管护经费、租户水电费等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1184.80万元相比,增加61.57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增加。

5.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同比持平。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773.0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1846.39万元相比,减少73.30万元,下降3.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6.25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职工补贴补助、死亡抚恤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113.78万元相比,增加2.47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增加遗属补助。

2.城乡社区支出(类)1048.6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管护开支,与2021年度决算数1110.30万元相比,减少61.63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管护经费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60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与2021年度决算数607.32万元相比,减少3.60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缩减各项支出,确保单位平稳运行。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同比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同比持平。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74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221.93万元相比,增加25.81万元,增长11.63%。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退休费年初预算76.20万元,支出决算为7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70%;2080801死亡抚恤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抚恤金。

(二)农林水支出(213)事业机构(2130204)工资福利支出(30101)基本工资年初预算9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津贴补贴30102年初预算8.69万元,支出决算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绩效工资30107年初预算70.00万元,支出决算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三)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7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1.48万元、退休费74.45万元、抚恤金34.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9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48万元,年初预算为1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8%。差异原因是绩效工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25万元,年初预算为7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原因是增加退休抚恤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53.19万元相比,减少5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持平,与年初预算为0.00万元一致。

六、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持平,与年初预算0.00万元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财政资金5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3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