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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31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10 16:2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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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为城市居民提供重要休闲游憩场所,提供精神文明建设和科研教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生活;维持城市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对公园设施、公园绿地进行维护与管理,对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为二层单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公园设置:政秘股、计财股、园容股、业务股、行政股、保卫股六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南溪山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526.55 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 547.6 万元相比,减少21.05万元,下降3.8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00.61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2 万元,下降9.16 %,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减少 。

2、其他收入 225.94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1.89万元,增长10.73 %,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拨上年免费开放经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0 万元持平。

(二)本单位 2022年度总支出 526.5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26.55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05 万元,下降3.8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63.36万元相比,增加14.86万元,增长23.45 %,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比上年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17.33 万元,主要用于在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2.87万元相比,减少5.54 万元,下降24.22 %,主要原因是:本年医保基数比上年下调。

3、农林水支出409.27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429.98万元相比,减少20.71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因收入减少,在职人员部分绩效奖励、退休人员部分月份生活补贴及物业补贴未发放。

4、住房保障支出23.73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31.39万元相比,减少7.66万元,下降24.4 %,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上年下调。

5、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

相比无增减。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溪山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0.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30.93万元,减少30.32 万元,下降9.16 %。其中:基本支出 300.61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1.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33.79 万元,支出决算为76.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7 %。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拖欠退休人员6个月退休费;另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实际计提基数比预算计提数减少,导致预决算数有差异。

主要用于:

1、事业单位离退休28.2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1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4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4.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0 %。实际计提基数比预算计提数减少,预决算数有差异。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3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10.59 万元,支出决算为183.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 %。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拖欠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预决算数有差异。主要用于事业机构183.33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 32.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4 %。实际计提基数比预算计提数减少,预决算数有差异。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3.73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66.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拖欠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预决算数有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只支付部分水电费,预决算数有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51%。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拖欠退休人员半年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预决算数有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财政资金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2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2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