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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负责水库枢纽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大坝安全监测以及附属设施配套与更新改造,科学蓄水、管水,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二)负责水库水文监测、信息自动化管理以及所辖范围内水质监测和保护;
(三)负责水库防汛度汛、漓江补水日常工作,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和漓江补水调度指令;
(四)负责水库水域、大坝枢纽的取水管理,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是桂林市水利局的下属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站设5个内设机构:站部、政秘股、财务股、工程技术股、水情股。管理站编制30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实名制5人,控制数21人,编外聘用2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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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35.12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416.97万元相比,增加18.15万元,增长4.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1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10万元,增长8.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4.95万元,下降59.92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存量资金项目支付。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
5、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
6、其他收入 0.0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2 万元相同。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
8、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 435.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5.1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14万元,增长4.3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1万元: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及社保、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6 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8.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36.26万元相比,增加1.78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24.95万元相比,减少24.9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存量资金项目支付。
4、农林水支出 29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8万元,项目支出43.31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单位的事业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其他水利支出等方面。与2021年度决算数329.35万元相比,增加38.70万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增加了大坝安全鉴定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1.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30万元相比,增加1.26万元,增长4.20 %,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0.0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0.02万元相同。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同。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25.1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33.10万元,增长8.44 %。其中:基本支出389.54万元,项目支出35.56万元。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2.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13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5.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 %。主要用于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及社保、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4.残疾人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6.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 %。预决算差异主要由于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5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0 %。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对项目金额进行了压减。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3万元,支出决算为2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对项目金额进行了压减。
3.水利前期工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对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8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 %。预决算差异主要由于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支出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89.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36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和退休,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2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压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24 %。预决算差异是由于增加了退休人员。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95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3.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0 %,比上年减少1.7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一致。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上年决算数 0 万元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4.96 %,比上年减少1.76万元,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减少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防汛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80 万元,平均每辆1.27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22年度无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站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2个,涉及财政资金5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12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二是由于一些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到项目实施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学习,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我站的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严格把关,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设置好绩效指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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