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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04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10 18:1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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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

(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领导干部素质评估与测评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二)承担党建工作展示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三)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培训提供相关保障服务。

(四)为党建信息化建设、党群业务“一站式”办理以及有关志愿者服务活动提供相关保障服务。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

(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1.49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60.96万元相比,增加20.53万元,增长33.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53万元,增长33.68%,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增加。

(二)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81.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4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0.9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场馆开展活动较上一年增多导致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费用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5.22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工资、津补贴以及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各个项目工作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97万元,增长47.39%,主要原因是场馆开展活动较上一年增多导致日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类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4.39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类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医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7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方面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53万元,增长33.68%。其中:基本支出51.91万元,项目支出29.58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90万元,支出决算为8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9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9%,主要包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42.45万元,决算为3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53.45万元,决算为2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较多大型活动未按计划开展,导致预算执行较低。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3万元,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主要用于社保类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2万元,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万元,决算为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社保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主要用于医保类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11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69万元,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医保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主要用于公积金方面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06万元,决算支出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16万元,年初预算为5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4万元,年初预算为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从而办公费、邮电费等基本支出有所减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万元,年初预算为7.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降低23.6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9万元,降低12.10%。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从而办公费、邮电费等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本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财政资金6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3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3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急处突能力有待提升。面对突发的新冠疫情,我部门全部人力投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中心场馆参观、举办大型党群活动、场馆升级改造等工作未按照计划及时进行,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一些项目的支出和进度没有进行实时跟进和监督,没有及时调整项目的经费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学习。组织管理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参加财务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内部日常监督,对项目的内容、支出等进行实时跟踪和推进,保证各个项目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