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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0桂林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10 16:2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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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解决落实政治、生活待遇;负责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安置接收军休人员任务;落实军休干部住房、医疗、生活等各项政策保障;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处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善后工作等,实现“六老”目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0511.81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10670.67万元相比,减少158.86万元,下降1.4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4.4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85.95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困难,中央财政拨款不足导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787.3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28.08万元,增长119.16%,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历年增资费累积导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069.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7.62万元,增长46.16%,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历年增资费结余。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0160.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60.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0333.05万元,下降1.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6.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用。与2021年度决算数9862.14万元相比,增加244.5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2022军休干部公务员医疗补助由2021年的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2、卫生健康支出28.5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447.12万元相比,下降418.62万元,下降93.63%,主要原因是2022军休干部公务员医疗补助由2021年的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调整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3、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1.5万元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4.0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22.29万元相比,增加1.8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

5、年末结转和结余1420.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1.04万元,增长32.84%%,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历年增资费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4.4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86.95万元,下降5.69%。其中:基本支出259.89万元,项目支出9464.6万元。

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24.48万元,支出决算为972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271.65万元,支出决算为96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主要为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困难,中央财政拨款不足导致。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助、春节慰问发放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纳。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项)年初预算为9494.74万元,支出决算为931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主要用于在军休干部每月离退休费用发放和军休干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困难,中央财政拨款不足导致。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项)年初预算为7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5%。主要用于维持军休机构基本运转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通知,调整导致。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军休干部机构用房、活动室等建设、维护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缴纳。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2%。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发放。差异主要原因是两名工作人员调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军休党支出书记、支委工作补贴。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9%。主要是工作人员医疗补助,差异主要原因是:2名工作人员提拔为副科,4名工作人员晋升,导致医保基数调高。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乡村振兴第一书记经费(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88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5%。主要工作人员公积金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2名工作人员提拔为副科,4名工作人员晋升,导致医保基数调高。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4%。主要原因是2名工作人员因提拔调出,工资福利预算转到调入单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主要原因是2名工作人员因提拔调出,工资福利预算转到调入单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5%。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9%,比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指示精神,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3%,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指示精神,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9万元,降低21.1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12万元,降低27.7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2名工作人员因提拔调出,比2021年减少10.12万元,降低27.7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2名工作人员因提拔调出调出,在职人员数量减少、相关工资社保和公用经费转入调入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34.0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2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2.65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8.9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1.0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涉及财政资金152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3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6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管理不规范、不全面。现在单位仅仅是财务部门或者绩效管理部门参与进行项目绩效管理,其他部门其他人员没有参与;二是负责项目绩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单位所有部门所有人员参与,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全面性;二是由于接触项目绩效管理时间短,各个单位的业务也有所不同,需要财政部门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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