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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网络社区巡查工作;
2、对网上信息及时研判、汇总、编报;
3、及时发现、通报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
4、监测网上舆情动态,及时预警并开展互联网舆情的控制、引导;
5、负责指导11县(市)及临桂新区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43.61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393.11万元相比,减少49.5万元,下降12.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6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393.11万元相比,减少49.5万元,下降12.59%。差异原因为2022年预算压减。
2、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本部门2022年度无事业收入。
5、本部门2022年度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02万元相比,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其他收入。
7、本部门2022年度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2.40万元相比,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43.61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395.51万元相比,减少49.5万元,下降12.5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25.00万元(2021年度271.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87万元,下降17.24%。主要包括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以及事业运行经费开支等。差异原因为2022年预算压减,以及年末财政通知调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39万元(2021年度58.7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2.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差异原因为2022年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3.35万元(2021年度34.7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6元,下降3.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差异原因为2022年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7.87万元(2021年度30.2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较少2.33万元,下降7.7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差异原因为2022年人员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61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393.46万元相比,减少49.5万元,下降12.59%。其中:基本支出343.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06.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7%。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00万元(2021年度271.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0万元,其中事业支行支出为225.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87万元,下降17.24%。主要包括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以及事业运行经费开支等,差异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39万元,支出决算为57.39万元(2021年度58.7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0.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下降0.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差异原因为人员减少,各险种缴费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2021年度34.7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6元,下降3.92%。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1.8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0.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差异原因为人员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27.8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2021年度30.2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7.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较少2.33万元,下降7.7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差异原因为人员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55万元,较2021年度(364.77万元)决算数减少43.22万元,下降11.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22.06万元(2021年度26.3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27万元,下降16.2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无资本性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0.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桂林市公安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我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5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比上年决算数0.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开展公务接待,比2021年增加0.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