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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005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10 16:2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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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之规定和法律授予的权限,我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内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委、警务保障室、科信、法制大队、人口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警务情报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刑侦一大队、刑侦二大队、刑侦三大队、治安防控大队、芦笛派出所、北门派出所、大河派出所、叠彩派出所、水塔山派出所等21个部门。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817.61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7222.68万元相比,减少505.07万元,下降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0.05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83.41万元,下降5.6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其他收入282.7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6.51万元,下降34.13%,主要原因是区府财政困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4.8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3.06 万元,下降5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

(二)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6817.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35.0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30.74万元,下降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735.00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30.7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

(1)公共安全支出(类)4781.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100.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2.12万元,执法办案348.85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5419.58万元相比,减少637.61万元,减少11.76%,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预算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2.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7.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7.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6.01万元,死亡抚恤51.39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981.40万元相比,减少10.99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及民警死亡抚恤增多。

(3)卫生健康支出(类)526.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2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45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524.91万元相比,增加1.6万元,增加0.3%。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4.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439.84万元相比,减少5.73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但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

2、结余分配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5.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8.46万元,下降0.86%。其中:基本支出6051.79万元,项目支出358.27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4534.97万元,支出决算478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主要用于民警晋职晋级工资发放。其中: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3851.76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主要原因是民警晋职晋级调标增资追加指标。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332.12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执法办案年初预算348.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992.40万元,支出决算为99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87.4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56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6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286.01万元,支出决算为28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抚恤(类)年初预算51.39万元,支出决算为5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死亡抚恤年初预算51.39万元,决算支出为5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526.51万元,支出决算为52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322.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20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4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4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0.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4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88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12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6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4%,比上年减少59.2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9%,比上年减少57.55万元,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侦查办案、巡逻维稳、应急处突等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7万元,平均每辆1.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 %,比上年减少1.83万元,原因是减少没有必要的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7.94万元,降低13.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万元,增长24.12%。比2021年增加140.6万元,增长24.12%。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6辆。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分局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有9个,涉及财政资金151.1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9个项目得分均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分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财政支出需求压力大,下达经费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力争与财政下达指标进度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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