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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成立于1981年8月,由市委老干部局领导,属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参公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协助有关方面落实生活待遇;组织老干部在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二、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就近参观经济建设。三、负责做好所内的安全卫生工作。四、帮助住所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向上级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五、做好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六、协助原单位妥善处理住所老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并照料好其遗属。七、完成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直机关干休所属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有两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及综合服务科。
第二部分: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35.92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15.76万元相比,增加20.16万元,增长9.3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45万元,增长6.24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人员退休费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新增安排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决算数为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决算数为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决算数为0万元。
6、其他收入0.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决算数为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历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使用。
(二)本单位年度总支出235.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5.7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1万元,增长9.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为老干部服务的各项项目支出需要。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5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物业及生活补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保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1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8.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为老干部服务的各项项目支出需要。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新增安排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参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结转入年末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1.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历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余未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45万元,增长6.24 %。其中:基本支出219.39万元,项目支出9.70万元。
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16.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4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导致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为老干部服务的各项项目支出需要。
1、2013601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3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6.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
2、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21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专项经费及单位节省开支。主要用于本单位水电、大院物业管理及综合维护等专项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9.97万元,支出决算为4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物业及生活补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保金。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物业及生活补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1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4、2081105残疾人就业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预决算核算口径有差异。。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预决算核算口径有差异。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工伤保险缴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1、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4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按国家政策进行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有所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6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9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9万元。
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9%。
(一)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单位履行职能,保障为老干部服务的各项项目支出需要。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直属机关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比年初预算0.17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单位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2022决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2022决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2022决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全市实施公车改革后,本部门公务用车全部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平台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没有使用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与2022决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降低16.47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6 万元,降低8.36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7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6.39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7个,涉及财政资金 16.39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7个中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看望慰问老干部及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0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2.7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完成2023年度春节及中秋国庆对16个老干部及遗孀进行了走访慰问,在老干部及遗孀生日、住院时送上慰问金,及时送去组织温暖和关怀,把老干部的实际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为老同志订阅各种报刊,举行了一次老干部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干部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组织上给予老干部的政策待遇更好地落地落实,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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