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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水产重大关键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水产养殖病害及疫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用饲料、药物等投入品的科学技术指导,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渔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渔(农)民培训教育和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指导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推广活动;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产品认证的技术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成立于1985年,正科级机构级别,增挂桂林市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站牌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隶属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管理。
第二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97.93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08.32万元相比,减少10.39万元,下降4.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44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有3名职工退休,且减少了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用款额度。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9.2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98万元,下降34.9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基本户项目已使用部分资金,但未使用完,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97.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8.7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08.32万元减少10.39万元,下降4.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6.8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项目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70.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在2023年度未支出,且本年度未新增其他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43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离退休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残保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5.5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且职工社保基数提高导致社保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123.4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户项目资金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5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3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9.1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25.47%,主要原因是原已有项目实施完,但未批准报账,所以未使用的项目资金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44万元,下降2.80%。其中:基本支出181.28万元,项目支出7.36万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
(一)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16%。单位新增退休人员,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且退休人员提高了退休工资及补贴。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由于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年初预算指标额度不够,因此年末上级帮调剂事业单位离退休指标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残疾人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9.62万元,支出决算为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医疗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5.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医疗费。
(九)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127.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差异原因是削减了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用款额度,削减了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额度。
(十)事业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调剂指标支付在职职工物业补贴。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7%。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95%。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削减了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额度。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水产技术中心推广站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4%,比上年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实施需要邀请科研院校教授导师等到本地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0万元,原因是因项目实施需要邀请科研院校教授导师等到本地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9万元,降低14.1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比2022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有1人晋升档次工资,1人6月退休,2人9月退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7.2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财政资金17.26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3个中实施用药减量行动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6%;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数为1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在全州县禾花鲤优质苗种繁育基地,主推人工授精、保温、设施孵化技术,申报桂林市地方标准《池塘培育全州禾花鱼大规格鱼种技术规程》1个已经获得立项实施。(2)新增全州1512亩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示范推广“桂林稻渔经作”模式。制定发布了1个桂林市地方标准《全州禾花鱼稻田养殖技术规程》,创建2个稻渔生态综合种养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3)新建全州县10048㎡基地。制定发布了1个桂林市地方标准《桂林杂交鲟陆基生态养殖技术规程》,申报广西地方标准《杂交鲟陆基生态养殖技术规程》和桂林市地方标准《陆基圆池加州鲈养殖技术规程》已获得立项实施。(4)建立3个面积从100亩到712亩不等的池塘生态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基地,示范应用推广“种藕养鱼”、“种菜养鱼”等鱼菜共生新型养殖模式。(5)在全州县举办了1期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技术培训班,发挥特色淡水鱼产业乡村振兴服务团作用开展技术服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 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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