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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为桂林市体育局二层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桂林市体育局的领导下,主要职责为承担桂林市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组织运动队代表桂林市参加广西年度锦标赛、区运会等重大赛事;向广西区体校、自治区专业队和各大(专)院校等上级单位输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共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训练科、场地科、学生工作科。办公室负责体校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领导汇报;负责党建工作、职工的档案、人事工资、技术职称评定申报、财务、政治理论学习、各种文件、资料的传达、整理和保管等工作。训练科主要负责保证训练参赛工作有序进展,制定并实施训练参赛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检查、指导、协调教练员组织运动员的选材、训练、参赛及输送工作等。场地科负责训练场馆和运动器材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等安全工作,为教练员、运动员提供训练后勤保障工作。学生工作科负责受训学生思想教育、学习、食宿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详见附件: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349.04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801.51万元相比,减少452.47万元,下降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0.3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520.63万元减少290.2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减少射击项目训练场馆升级改造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7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80.84万元减少162.14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减少区运会备战经费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4万元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349.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9.0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801.51万元减少452.47万元,下降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120.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训练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250.48万元
减少130.08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压减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94.54万元减少194.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射击馆升级改造项目175.54万元、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及东京奥运会成才效益奖1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恤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及生活物业补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74.15万元增加34.29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抚恤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25.1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训练比赛服装及器材、场馆及体育器材维修维护。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5.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调整预算收入分类科目名称。
5、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5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支出93.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广西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参赛经费、举重田径人才小高地建设支出、射击馆安保服务物业费、县区运动员借读管理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280.84万元相比,增加减少187.31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减少。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520.63万元减少290.29万元,下降19%。其中:基本支出1155.05万元,项目支出193.99万元。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绩效工资总量减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训练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童忠仁逝世抚恤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1.22万元,支出决算为7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统一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和物业补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秦光万、杨荣生逝世抚恤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5.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55.28万元,年初预算87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7.24万元,年初预算8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95万元,年初预算为272.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增加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5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使用定额公用经费购置办公设备。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8.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80.84万元减少162.14万元,下降5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8.7万元。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调剂4万元年度锦标赛参赛经费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压减5万元年度锦标赛参赛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年度锦标赛参赛经费。
(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39万元,支出决算为93.5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财政未批复部分用款计划。主要用于支付广西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参赛经费、举重田径人才小高地建设支出、射击馆安保服务物业费、县区运动员借读管理费等。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6万元的0%,比上年0.16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77.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4.33减少6.51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59.75增加18.07万元,增长30 %,主要原因是: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5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84.4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的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1个,涉及财政资金184.46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95%。其中: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73%;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18%,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9%。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采购体育服装及消耗器材”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19.1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采购体育服装及器材,解决运动员训练比赛所需服装及器材的问题,达到完成自治区年度锦标赛参赛任务的目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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