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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22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4 14:1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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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执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指导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四)为会员和群众提供在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帮助群众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五)指导全市依法参与诚信计生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在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

(七)指导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八)承办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为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包括三个部门:办公室、群众工作部、合作项目部。

办公室职能:负责本级计划生育协会机关日常事务及机关编制、组织人事、政务、会务、财务、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接待、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

群众工作部职能: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计划生育协会评估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指导组织开展人口、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预防艾滋病等相关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全市依法参与诚信计生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维护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与其他群众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合作项目部职能: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保障工作;收集、交流、总结、推广各级协会开展有关项目的信息和经验;负责项目资金运转。

第二部分: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27.89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66.72万元相比,减少38.83万元,降低14.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3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266.21万元相比,减少56.86万元,降低21.3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变更拨款资金。

3、其他收入12.4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0.51万元相比,增加11.93万元,增长2339.2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拨项目经费。

4、上年结转和结余85.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87.84万元相比,减少1.91万元,降低2.17%。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了部分结余经费。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45.85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268.63万元相比,减少22.78万元,降低8.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保保险缴费。与2022年度决算数25.89万元相比,增加0.63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级调档增加金额,同时五险一金增加相应比例。

2、卫生健康支出201.7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金补助项目资金、日常办公业务活动费用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232.08万元相比,减少30.37万元,降低13.0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6.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项目功能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与2022年度决算数10.67万元相比,增加0.85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级调档增加金额,同时公积金增加相应比例。

5、年末结转和结余67.97万元,为国家或自治区下拨资金,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85.93万元相比,减少17.96万元,降低20.9%。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了部分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95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268.61万元相比,减少56.66万元,降低21.09%。其中:基本支出154.65万元,项目支出57.30万元。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2%。差异原因是财政经费压减。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2.38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差异原因是提高离退休人员补助档次。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等级提高,提高相应社保缴费基数。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6.44万元,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等级提高,提高相应社保缴费基数。

(四)残疾人就业年初预算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主要用于缴纳税局残保金。差异原因是税局进行了减免部分税额。

(五)行政运行年初预算4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6%。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50.97万元,支出决算为5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等级提高。

(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年初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3%。主要用于项目经费的支出。差异原因是财政经费压减。

(八)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7.4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7%。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差异原因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5%。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差异原因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十)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差异原因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12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8%。主要差异原因是职工调级调档。增加了金额。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主要差异是财政经费不足。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3.4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1%。主要差异是调高退休人员部分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1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23.87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6%。差异原因是财政经费压减。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23.87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6%。差异原因是财政经费压减。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比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比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降低6.1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6万元,增长38.76%。主要原因是:支付日常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6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321.56万元。其中,对6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监控,涉及财政资金321.56万元;6项目支出开展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21.5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涉及财政资金63.4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71.43%

6个中5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1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桂林市诚信计生生育关怀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5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关怀计生特殊家庭,为计生特殊家庭给予2000-20000元的特别扶救助款,一定程度帮助他们缓解实际困难,增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力。按文件规定对“夫妻户籍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其生育行为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且子女为1979116日后出生,200761日以后参加诚信计生并自觉履行承诺的计划生育家庭(含女方年满49周岁前参加了诚信计生并自觉履行承诺的)”,发生了子女死亡、残疾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形给予一次性2000-20000元不等的资金扶(救)助。特殊情况救助如为困难计划生育家庭赠送一年的关爱保险。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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