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桂林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 市本级部门决算 > 2023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009002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4 16:05     来源: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基本职能、职责: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土地审查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对桂林市经营性土地进行收购、征收储备及出让相关工作。

承担市本级范围内土地收储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前期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申请、拨付及核算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市编〔2019〕87号),中心共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技术科、财务科、象山土地储备部、秀峰土地储备部、叠彩土地储备部、雁山土地储备部、七星土地储备部。

第二部分: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3628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3841.06万元相比,增加9786.94万元,增长41.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3.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01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工资上调,发放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44.0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60.93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土地收储工作安排的需要。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存款利息。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36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62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86.94万元,增长41.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与2022年度决算数104.82万元相比,增加47.25万元,上升45.08%,主要原因是保险补缴及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提高,退休人员补贴调增及发放离世退休人员慰问金。

2、卫生健康支出51.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与2022年度决算数52.09万元相比,减少0.8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在职员工退休。

3、城乡社区支出32944.0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出让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23183.11万元相比,增长9760.93万元,上升42.1%,主要原因是收储土地资金增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2.7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方面的工作经费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467.09万元相比,减少24.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未完全下放预算额度计划指标。

5、住房保障支出37.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33.95万元相比,增加3.84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增。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96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657.95万元相比,增加26.01万元,上升3.95%。其中:基本支出590.04万元,项目支出93.91万元。

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61.93万元,支出决算为68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主要因为发放了退休人员离世抚恤金。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4.91万元,支出决算为5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4%,主要因为新增职工退休以及退休人员补贴基数调增。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51.23万元,支出决算4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三)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

(四)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9.46万元,支出决算2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2%。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的变动。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8.84万元,支出决算2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

(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90.67万元,支出决算为38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

(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年初预算59.45万元,支出决算6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基数、五险一金基数调增。

(八)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8.42万元,支出决算3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初预算25.61万元,支出决算数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十)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5.58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74.21万元,年初预算为49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71万元,年初预算为7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9%,预决算数据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市财政未及时完全拨付额度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1万元,年初预算为4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7%。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补贴基数调增。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944.04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23183.11万元相比,增长9786.94万元,增长41.05%。

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2944.04万元,支出决算为3294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均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2944.04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3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0.08万元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875 %,比年初预算0.9万元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无公务用车)。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比上年决算数0.08万元减少0.15万元。据统计,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1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9.76%。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退休。比2022年减少16.54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的变动。

(二)本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2年无单项预算项目超过200万以上,按照要求,本单位不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涉及财政资金3367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7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3个项目得分位于85-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本单位在绩效自评中展现出专业性和严谨性,通过全面覆盖和多维度评价,对涉及大额财政资金的10个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结果显示,7个项目获得一等评价,表明在资金管理、实施及效益方面表现优越;其余3个二等项目也显示出较高的绩效水平,并指出了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整体而言,项目绩效水平较高,无低效或无效项目。

为巩固这一成果,本单位继续强化经验总结与推广,特别是一等项目的成功模式;同时,针对二等项目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优化绩效评价体系。此外,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将是未来工作中持续努力的方向,以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