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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11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4 16:20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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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全州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全州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全州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度全州县人民法院的汇总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一)全州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科室)如下。综合办公室、政工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管办、城关法庭、黄沙河法庭、石塘法庭。

第二部分:全州县人民法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387.36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3079.65万元相比,增加307.71万元,增长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4.36万元3079.65,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5.29万元,下降1.8 %,主要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2022年9月起,全州法院的部分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该部分经费做差额表纳入市本级2023年决算。二是2022年因财物统管改革变更及根据预算要求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事业单位,无此类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事业单位,无此类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22年度决算数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事业单位,无此类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事业单位,无此类收入。

6、其他收入21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20229月财物统管,2024年全面由市级财政保障,诉服中心建设、黄沙河建设资金拨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事业单位,无此类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统一工作部署,2023年本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为诉服中心建设、黄沙河建设资金资金,因政策等原因项目进展缓慢。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387.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87.36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079.65万元相比,增加307.71万元,增长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1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9月财物统管,2024年全面由市级财政保障,指标统计口径变化。

2、公共安全支出2255.67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2514.06万元减少258.39万元,下降10.3%。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州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78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324.26万元增加88.52万元,增长27.2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大,养老保险增加。二是因财政统筹资金管理,2022年部分社保在2023年支付。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二层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89万元,根据全州县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决算数121.43万元增加7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管相关要求以及财政统一工作部署,我院上一年度决算在市级只编制差额表,本年度决算在市级编制主表。

5.农林水支出6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100%,2022年9月财物统管,2024年全面由市级财政保障,指标统计口径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187.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119.90万元增加67.96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管相关要求以及财政统一工作部署,我院上一年度决算在市级只编制差额表,本年度决算在市级编制主表。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3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诉服中心建设、黄沙河建设资金资金,因政策等原因项目进展缓慢。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7.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079.65万元相比,增加307.71万元,增长9 %。其中:基本支出2477.97万元,项目支出606.39万元。

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36.97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缩减开支。主要用于维持本部门行政运行的正常运转。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缩减开支。主要用于维持本部门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的正常运转,两庭建设的开展以及国家司法救助的发放。其中: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40401)(项)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40501)(项)支出决算为1493.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8.78万元,其他法院(项)支出决算为531.79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8.4万元,支出决算为4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9.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高于预算水平。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部门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8.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2.8万元。

(五)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因指标项目预算申请项目类选错。其中: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支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欠缴款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部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7.86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7.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缩减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7%。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过紧日子的精神,缩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的退休费开支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用车购置与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全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比上年减少2.8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县委文件执行,严控按照用车、接待管理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院无外出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两级法院财物统管相关要求以及财政统一工作部署,我院法院上一年度决算在市级只编制差额表,本年度决算在市级编制主表。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比上年减少12.16万元,2023年部分三公经费不能及时报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按照财政统一工作部署,由于我院未完成资产上划,暂不在市级公开资产相关数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 比上年增加9.27万元,原因是2022年部分三公经费不能及时报账,后在2023年本度开支报账。二是随着疫情形式逐渐好转,公务接待活动逐渐恢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36次,人次416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7.71万元,降低23.4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01万元,增长27.66%。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下旬因财物统管改革,以及增加的最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我院2023年经费不能及时报账导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度开支存在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统一工作部署,由于我院未完成资产上划,暂不在市级公开资产相关数据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42.03万元。其中对2个项目支出项目开展绩效监控涉及财政资金32.1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院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3个,涉及财政资金742.03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7个中公用经费开支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4%;5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8.5%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一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驻村队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完成2023年度广西乡村振兴工作,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日常运转,提高了工作质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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