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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
(二)调查研究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以及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贯彻执行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国家及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重大农业机械化科研攻关和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
(五)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农业机械鉴定、农业机械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的技术服务工作。
(七)承担农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统计工作。
(八)组织指导农业机械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机械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7+1)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计划财务科。
(四)产业发展科。
(五)科技推广科。
(六)鉴定与质量投诉科。
(七)信息化与培训科。
单位党组织。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986.05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891.73万元相比,增加94.32万元,增长10.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0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36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绩效奖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其他收入0.0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基本户存款余额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986.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1.2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32万元,增长10.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7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26.3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33.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05万元、职业年金40.63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191.82万元相比,减少6.14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8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3.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95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84.74万元相比,减少0.81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
3、农林水支出655.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46.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事业运行5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554.78万元相比,增加101.03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绩效奖金。
4、住房保障支出60.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征缴60.63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60.39万元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晋升、工资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36万元,增长10.58%。其中:基本支出976.73万元,项目支出9.29万元。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9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2%。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同时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16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0%。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85%。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同时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33万元,支出决算为8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残疾人事业年初预算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年初预算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7.21万元,支出决算为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87.21万元,支出决算为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4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
(2)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4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609.22万元,支出决算为65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绩效奖金。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
1、农业农村年初预算为609.22万元,支出决算为65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其中:
(1)行政运行(农业)年初预算为606.22万元,支出决算为64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绩效奖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3)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4)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名驻村队员,预算调减。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6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退休3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6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0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绩效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指标调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8%。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同时退休人员补贴增加。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0%。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同时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
3、农林水支出65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0%。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绩效奖金。
4、住房保障支出6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1人、退休3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8.3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 48.32万元,支出结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含上年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比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含上年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降低0.7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指标调减;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食堂运转经费从人员经费调整至本项目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7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9.29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7个,涉及财政资金9.29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7个项目中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6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5.28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数为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预算21.45万元,2023年度实收财政拨款3万元,实际使用8.31万元(本年度公用经费安排5.31万元),尚有部分费用未支付。项目实施过程艰难,经过努力,部分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
“开展新机具、新技术推广,促进农机化综合发展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5.23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数为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预算18.07万元,预算执行实际收到拨款0万元,实际已使用公用经费安排5.37万元。尚有部分费用计划于2024年支付,实施过程中克服了很多的困难,实现了部分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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