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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画院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桂林画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 桂林画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画院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开展美术创作,促进美术实业繁荣;美术创作,美术培训,学术研究及艺术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画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有4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展览部、公教部、学术部。
第二部分: 桂林画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桂林画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 301.22 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 389.09 万元相比,减少 87.87 万元,下降22.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01.22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87.87 万元,下降 22.58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5、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 301.2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01.22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 389.09 万元减少 87.87 万元,下降 22.5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1.24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项目、各类公用经费等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 288.71 万元相比,减少 87.47 万元,下降 30.30 %,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8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离退休人员补贴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 54.04 万元相比,增加 4.82 万元,增长 8.92 %,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退休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 23.99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 27.15 万元相比,减少 3.16 万元,下降 11.64 %,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增加了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 17.13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 19.21 万元相比,减少 2.08 万元,下降10.83%,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增加了退休人员。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 0 万元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画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2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 389.09 万元减少87.87万元,下降 22.58 %。其中:基本支出 239.27 万元,项目支出 61.95 万元。
桂林画院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59.5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1.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77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 214.4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0.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6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项目、各类公用经费等的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3年缩减了项目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7.80 %。。主要用于各展厅场馆维护并保障正常运行。预决算差异原因为2023年缩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13.1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45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4.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6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2.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64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为 3.2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4.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2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13.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2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8.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45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十)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差异原因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桂林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26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99.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33.09 万元的 85.51 %。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1.96 万元的 93.85 %。预决算差异原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6.08 万元的 120.21 %。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桂林画院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画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桂林画院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15 万元的 74.42 %,比上年增加 0.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4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桂林画院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71.79 %,比上年减少 0.05 万元,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展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 桂林画院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40 万元,平均每辆 1.4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比上年增加 0.12 万元,原因是外市同行到桂林办展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 次,人次 2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理公务时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6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 53.95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 6 个,涉及财政资金 53.95 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 26.64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 6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 0 个,PPP项目 0 个,政府债务项目 0 个。
6个项目全部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所有项目得分均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免费对外开放工作(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5.67 分,评级为 一 等,项目执行数为 25.51 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免费开放展览 24 次,全年免费开放天数达到 310 天,服务看展群众达到 10 万人。全年开展次数多,而且展览内容丰富,达到预期指标,未收到群众对该项目投诉。通过免费开放吸引更多公众走进画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丰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
2、“画院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1.11 分,评级为 一 等,项目执行数为 5 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已通过场馆维修维护,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观赏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使得展览馆及存画室能正常发挥使用,更好的为群众开展免费展览服务。通过充分使用免开经费,举办各项展览,丰富展览的内容,提高展览质量,更好的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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