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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本行政辖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6、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行政辖区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本行政辖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分析,公开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维护和信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完善工作。
12、负责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承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15、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法制科、反不正当竞争科(直销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注册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人事科、财务科。
2、直属机构4个: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旅游市场管理分局、经济检查支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3、派出机构11个:苏桥经济开发区分局、生产资料工商所、生产要素工商所、运输工商所、网络商品交易工商所、旅游风景区工商所、旅游综合工商所、漓江工商所、机场工商所、监管一所、监管二所。
4、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5、机关党组织。
6、监察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情况。我局行政编制数228人,行政后勤服务聘用编制26人。截至2016年11月30日,我局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10人;行政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4人,其中老办法12人,新聘2人。
2、离退休人数224人,其中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218人。
3、遗属人员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围绕桂林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工作部署,通过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完善机制提升效能,为促进桂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以统一认识转变观念为“动员令”,统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增强大局观念、改革创新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消除等待观望、畏难发愁等现象。要根据实践的发展转变观念,破除惯性思维,打破定势局限,增强对工作的预判和前瞻。要加强基层调研,掌握基层情况,激发和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要尽快厘清工商职能的内涵和外延,用“看得到看得明”的制度措施、工作规范和目标,指导干部职工迅速找准定位,转变观念,进入角色,消除职能缺位、越位、错位。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通过优化准入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民生和谐的实际成果,推动工商职能“显性化”,增强地方政府对工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为工商事业的健康发展凝聚人气,增强动力。
2、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在注册资本、名称核准、年检验照、营业执照、信用监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逐步推进改革。一是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后续配套管理措施的研究制定要及时跟上。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改革前后管理工作平稳过渡。三是大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将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监管优势。四是要改进商标战略、广告战略实施机制,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五是要继续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等行动,积极促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六是要主动围绕我市经济工作需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我市城镇化建设工作。
3、以强化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为“着力点”,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有八项重点。一是加强对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装饰装修材料类、交通工具类和有关服务领域类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监管。二是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垄断案件,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打击仿冒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是继续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商标战略实施重心逐步向商标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转变,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效能。四是继续加大广告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制度实施,继续完善监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五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努力构建立体式宣传教育格局,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预防体系。六是切实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七是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八是要建立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4、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入点”,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的重要使命。一是要以贯彻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要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要建立完善12315短信息平台,加强12315中心电话接通率、消费者满意率等指标的量化考核,推进12315中心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消费宣传与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以夯实基础建设为“总抓手”, 有效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做到依法行政。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履行职能;要厘清执法边界,对依法行使职权有清楚的认识,做到不缺位、越位、错位;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机制,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协同或者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真正落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努力减少执法误区和盲区。二是狠抓基层信息化运用。要充分认识信息化手段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依托区局、市局层面的信息化系统,提高信息软件和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对信息应用操作的培训,严格对信息数据的检查和考核,切实提高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带队伍,关键在三个方面:培养干部、使用干部和管理干部。培养干部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个人努力、组织培养和教育机制相结合。使用干部要正确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按照年龄、性别、梯次、结构,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队伍。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通过用人公正和监督公开,实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的良好态势。四是构建和谐的工商人文环境。以风清气正、政令畅通、内和外顺为目标,着力抓好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廉政文化、窗口文化、履职文化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归属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032.86万元,同比增加945.99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032.86万元,同比增加945.99万元,同比增长23.15%。其中经费拨款5032.86万元,同比增加945.99万元,同比增长23.1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5万元,同比不变。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不变。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变。
4、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不变。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不变,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5032.8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25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4%,同比增加864.54万元;增长25.46%;项目支出预算77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6%,同比增加81.45万元,增长11.7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60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4%,同比增加916.11万元,增长24.85%。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3837.22万元,同比增加842.66万元,增长28.1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388.84万元,同比增加129.43万元,增长49.89%。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19.18万元,同比减少17.98万元,下降7.58%。
执法办案专项137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5.52%。
消费者权益保护20万元,同比不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55.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8%,同比增加11.94万元,增长4.90%。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127.9万元,同比增加2.4万元,增长1.91%。
公务员医疗补助127.9万元,同比增加9.54万元,增长8.06%。
(3)农林水支出(2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6%,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此项为新增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221)166.82元,占支出总预算
3.31%,同比增加9.94万元,增长6.34%。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66.82万元,同比增加9.94万元,增长6.34%。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5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44.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68%,同比增加549.85万元,增长32.4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5.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2%,同比增加183.54万元,增长5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70%,同比增加131.15万元,增长9.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7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3%,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3.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59%,同比增加124.03万元,增长24.86%。
其他资本性支出1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88%,同比减少42.58万元,下降27.0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5032.8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25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4%,同比增加864.54万元;增长25.46%;项目支出预算77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6%,同比增加81.45万元,增长11.78%。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60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4%,同比增加916.11万元,增长24.85%。
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3837.22万元,同比增加842.66万元,增长28.1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388.84万元,同比增加129.43万元,增长49.89%。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19.18万元,同比减少17.98万元,下降7.58%。
执法办案专项137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5.52%。
消费者权益保护20万元,同比不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55.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8%,同比增加11.94万元,增长4.90%。
行政单位医疗127.9万元,同比增加2.4万元,增长1.91%。
公务员医疗补助127.9万元,同比增加9.54万元,增长8.06%。
(3)农林水支出(2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6%,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
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此项为新增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221)166.82元,占支出总预算
3.31%,同比增加9.94万元,增长6.34%。
住房公积金166.82万元,同比增加9.94万元,增长6.34%。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5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44.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68%,同比增加549.85万元,增长32.4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5.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62%,同比增加183.54万元,增长5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70%,同比增加131.15万元,增长9.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7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3%,同比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3.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59%,同比增加124.03万元,增长24.86%。
其他资本性支出1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88%,同比减少42.58万元,下降27.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总计130.27万元,同比减少22.91万元,下降14.96%。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不变。
2、公务接待15.7万元,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48.69%,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对公务接待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范围、规范安排接待规格,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费预算有所下降。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14.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4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14.71%。减少原因是车辆实有数减少,且本单位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4、2017年会议费12.12万,同比不变。详细预算见下表。
2017年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议预算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类别 |
预算金额 |
地点 |
参会人数 |
会期 |
|
1 |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 |
三类 |
1.36万元 |
桂林市 |
80人 |
1天 |
|
2 |
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工作会议 |
三类 |
0.85万元 |
桂林市 |
50人 |
1天 |
|
3 |
个体私营登记监管业务工作会议 |
三类 |
0.85万元 |
桂林市 |
50人 |
1天 |
|
4 |
电子营业执照化工作会议 |
三类 |
0.85万元 |
桂林市 |
50人 |
1天 |
|
5 |
年报工作推进会 |
三类 |
0.85万元 |
桂林市 |
50人 |
1天 |
|
6 |
旅游服务行业消费诚信工作会议 |
三类 |
1.36万元 |
桂林市 |
80人 |
1天 |
|
7 |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 |
三类 |
0.5万元 |
桂林市 |
40人 |
1天 |
|
8 |
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 |
三类 |
0.55万元 |
桂林市 |
50人 |
1天 |
|
9 |
全区非公党建工作推进会议 |
四类 |
4.95万元 |
桂林市 |
150人 |
1天 |
5、培训费56.06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上涨0.02%。上涨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均公用经费稍有增加。详细预算见下表。
2017年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预算表
|
序号 |
培训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 |
培训地点 |
参培人数 |
培训期限 |
|
1 |
工商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 |
干部综合素质培训 |
28.5万元 |
广西区外 |
100人 |
7天 |
|
2 |
商事登记改革培训班 |
商事登记改革培训 |
4.08万元 |
桂林市 |
100人 |
2天 |
|
3 |
企业信息公示业务培训班 |
企业信息公示业务培训 |
7万元 |
广西区外 |
40人 |
5天 |
|
4 |
商标广告监管业务培训班 |
商标广告监管业务培训 |
1.12万元 |
桂林市 |
80人 |
1天 |
|
5 |
网络商品监管与执法培训班 |
网络商品监管与执法培训 |
1.12万元 |
桂林市 |
80人 |
1天 |
|
6 |
工商系统科级干部培训班 |
工商系统科级干部培训 |
7.95万元 |
广西区外 |
30人 |
7天 |
|
7 |
行政执法办案技巧培训班 |
行政执法办案技巧培训 |
1.12万元 |
桂林市 |
80人 |
1天 |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总计181.37万元,同比减少28.19万元,下降15.54%。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不变。
2、公务接待30.6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4.04%,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对公务接待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范围、规范安排接待规格,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费预算有所下降。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4万元,同比减少23.2万元,下降29.90%。减少原因是车辆实有数减少,且本单位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4、2017年会议费12.12万,同比不变。
5、培训费56.06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上涨0.02%。上涨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均公用经费稍有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95.13万元。其中办公费:24.86万元,印刷费:7.17万元,水费:4.93万元,电费:17.25万元,邮电费:7.17万元,物业管理费:3.58万元,差旅费:98.56万元,维修(护)费:6.05万元,会议费:7.17万元,培训费:7.17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工会经费:27.80万元,福利费:6.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95万元,同比减少72.58万元,其中货物类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4.74%,同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6%;工程类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26%,同比减少74万元,下降93.67%。按采购方式来分类,其中:集中采购预算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减少72.58万元,下降43.31%。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目前国有资产价值5509.43万元,分布于局机关和下属分局,同比减少2193.62万元,下降28.48%,主要原因是核减了一大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并且由于体制调整下划一部分资产至五个城区局。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价值5355.7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建物3957.22万元;通用设备586.81万元;专用设备257.2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1.99万元;车辆资产492.48万元,我局实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执法执勤特种车4辆,应急机要通信车3辆,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用车和单位行政运行用车。
2、无形资产153.66万元。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执法,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环境,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培育商标,深入推进桂林品牌发展。进一步提升素质,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二)2017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一个:消费者维权经费。
预算金额:20万元。
项目属性:经常性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桂林市工商局。
项目实施单位:桂林市工商局。
实施进度计划:
1、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五进”工作 。
2、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旅游行业企业诚信等级建设。
3、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4、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315系列消费维权活动。
年度目标: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开展旅游行业企业诚信等级建设,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畅通消费投诉举报通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四、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扶贫方面的开支。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