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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桂林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7-02-10 15:04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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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参与研究拟订并落实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负责指导各级联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优势。

(四)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制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七)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劳动保障科、财务审计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社有资产管理科、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属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截至2016年12月底,在职编制29人,其中:参公编制28人,参公后勤服务聘用编制1人;退休人员71人,其中:处级退休人员21人,其他退休人员50人;其他人员4人,其中:长赡人员1人,遗属人员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

(二)全面推进桂林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指导各县(区)按年度实施改革计划,加强指导督查,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全面完成自治区供销社下达的2017年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各项经营指标要实现新的增长。

(四)大力抓好综合改革和“新网工程”项目建设。

(五)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和带动能力。

(六)切实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经营服务网络。

(七)积极参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八)加快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强示范社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十)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加强作风建设。

(十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维稳扶贫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98.17万元,同比增加158.54万元,增长21.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898.17万元,同比增加158.54万元,增长21.4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98.1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5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155.54万元,增长22.35%;项目支出预算4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6.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51.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增加6.69万元,增长15.0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82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1%,同比增加150.74万元,增长22.52%;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9%,同比增加1.11万元,增长4.3%。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5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155.54万元,增长22.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7.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83%,同比增加113.97万元,增长48.77%;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6%,同比增加32.26万元,增长123.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5.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31%,同比增加9.31万元,增长2.14%。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4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6.8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11%,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7.76%;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89%,同比零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98.1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5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155.54万元,增长22.35%;项目支出预算4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6.86%。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51.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同比增加6.69万元,增长15.0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82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1%,同比增加150.74万元,增长22.52%;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9%,同比增加1.11万元,增长4.3%。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5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155.54万元,增长22.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7.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83%,同比增加113.97万元,增长48.77%;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6%,同比增加32.26万元,增长123.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5.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31%,同比增加9.31万元,增长2.14%。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4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6.8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11%,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7.76%;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89%,同比零增长。

(二)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7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13.09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下降12.44%。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1.54%,增加原因为我社在编人员比2016年增加3名,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50%,减少原因为我社定编公务用车比2016年减少1辆,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2017年会议费6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84%,会议费的增加是由于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的增长,导致该项费用的增加。会议总次数一次;会议名称为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代表大会;会议为三类会议;预算金额6万元;会议地点为本市;参会人数142人;会期一天。

2017年培训费4.46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1.83%,培训费的增加是由于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的增长,导致该项费用的增加。培训总次数一次;培训名称为全系统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提高市供销社系统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预算金额4.46万元;培训地点为区外;参培人数29人;培训期限7天。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13.09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下降12.44%。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1.54%,增加原因为我社在编人员比2016年增加3名,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50%,减少原因为我社定编公务用车比2016年减少1辆,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2017年会议费6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84%,会议费的增加是由于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的增长,导致该项费用的增加。会议总次数一次;会议名称为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代表大会;会议为三类会议;预算金额6万元;会议地点为本市;参会人数142人;会期一天。

2017年培训费4.46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1.83%,培训费的增加是由于基本支出定额经费的增长,导致该项费用的增加。培训总次数一次;培训名称为全系统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提高市供销社系统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预算金额4.46万元;培训地点为区外;参培人数29人;培训期限7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1万元,项目支出41.65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3.47万元;印刷费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邮电费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差旅费3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万元,项目支出22.73万元;维修(护)费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会议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5.39万元;培训费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3.68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8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万元;工会经费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万元;福利费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0.8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09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数额5.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89%,同比零增长;集中采购预算数额5.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89%,同比零增长。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共有国有资产650.35万元。其中:房屋7栋,价值573.17万元;车辆3台,价值42.25万元(包括在编车辆1台24.56万元,不在编车辆2台17.69万元);电脑48台,价值21.18万元(包括在用38台15.96万元,毁损待报废10台5.22万元);闪存20个,价值0.21万元;打印机24台,价值6.29万元(包括在用22台4.66万元,毁损待报废2台1.63万元);复印机1台,价值1.6万元;扫描仪1台,价值0.6万元;传真机3台,价值0.61万元;碎纸机2台,价值0.11万元;毁损待报废摄像机1台,价值1.07万元;空调10台,价值2.75万元(包括在用9台2.41万元,毁损待报废1台0.34万元);文件柜2组,价值0.14万元;毁损待报废彩电2台,价值0.3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名称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预算数额9.07万元。项目立项情况:一是项目立项的依据。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为依据。二是项目申报的可行性。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三是项目申报的必要性。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把全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进行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年度目标是完成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9.07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行政单位医疗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供销社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供销社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是指供销社的基本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是指供销社的项目支出。住房公积金是指供销社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关联文件: